股權激勵會不會侵蝕投資者權益?
媒體報道,近期有近400家公司推出股權激勵方案。本欄認為,股權激勵雖是好事,但也應該注意投資者的利益,不能用投資者的價值補貼高管及員工,只有雙贏才能長久。
股權激勵的目的是什麼?是為了讓員工通過更加努力的工作來獲得公司業績的增長、股價的提升,然後讓股東獲得更多利潤,同時員工也因為獎勵股權獲得自身的價值,這是一員工好好幹活與磨洋工還是區別很大的,所以有了獎金制度。但現在演變的結果是,獎金已經成為了工資的一部分,員工拿不到獎金反倒認為不正常,所以獎金已經起不到激勵的作用,於是股權激勵成為了必要,同時也是管理層鼓勵的一種常規操作。
但是近些年,很多股權激勵變了味。一方面是行權條件過於簡單、行權價格過低,以至於員工並不需要太努力,只要公司業績自然增長就能滿足行權條件,而行權價格往往只有股價的一半,而且這一半還隱隱成了上線,不少公司想辦法把行權價做到比半價還低。
此外,用於激勵員工的股票來源也不再是增發新股,而是上市公司直接從二級市場回購。當然,如果是合理區間的回購,自然是好事。但有些上市公司拿着自有資金採取“高舉高打”的方式,頗有些激進式回購的意思,這樣的激勵方式,讓投資者異常反感,這是因為這樣的股權激勵可能會成為高管和員工侵蝕投資者權益的一種途徑。
其實,投資者最擔心的是股權激勵成為上市公司贈予高管等人的一種福利。有些股權激勵,條件太過簡單,被激勵對象基本屬於躺賺,這樣的股權激勵必然會引發投資者的質疑。既然是股權激勵,就應該有較大的挑戰,要不然與巨大的利益不相匹配。
另外,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在股權激勵過程中,公司高管拿走了大部分的激勵份額,少數核心員工拿走了剩下的部分,而絕大多數的員工無緣獲得股權激勵,於是拿不到股權激勵份額的員工就會有出現反向激勵的風險,股權激勵一旦引發不患寡、患不均的狀態,對於公司業績反而有害,這些問題都需要上市公司在制定股權激勵方案時充分注意。
在本欄看來,股權激勵的理想狀態應該是,參與員工涉及到絕大多數甚至是全部員工;股權激勵股票來源應該是上市公司增發的新股,可以通過遠期股本認購權證形成;行權條件應該是最簡單的股價驅動,即對於100元現價的股票,給員工110元行權價格的認購期權,這樣只要公司業績提升,股價上漲,員工就有機會通過行權獲得自身的利潤,而當員工行權獲利的時候,股東也一定是獲利的,這就能保證股東和員工的雙贏,也才是最簡單高效的股權激勵方案。
評論員丨周科競
圖片來源丨視覺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