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碳達峯碳中和的重大決策部署,充分發揮財政職能作用,推動如期實現碳達峯碳中和目標,近日,財政部印發《財政支持做好碳達峯碳中和工作的意見》。作為構建碳達峯碳中和“1+N”政策體系的其中一項,《意見》是財政部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相關重大決策部署的頂層設計文件,是碳達峯碳中和的重要保障方案。
“《意見》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明確提出了健全財政支持綠色低碳發展政策體系的階段性目標,總體思路清晰,舉措豐富,對於推動如期實現碳達峯碳中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樊軼俠表示。
近年來,財政部不斷創新完善政策制度,綜合運用財政資金引導、税收調節和政府綠色採購等多種政策措施支持推進碳達峯碳中和工作。例如,在強化資金保障方面,2021年中央財政加強資源統籌,優化支出結構,安排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相關資金約3500億元;同時,還推動建立多元化資金投入機制,規範有序推進生態環保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更好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撬動作用。
《意見》明確支持六大重點方向和領域,包括支持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支持重點行業領域綠色低碳轉型、支持綠色低碳科技創新和基礎能力建設、支持綠色低碳生活和資源節約利用、支持碳匯能力鞏固提升、支持完善綠色低碳市場體系。
“支持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是推動實現碳達峯碳中和的重要工作,中央財政對此高度重視,開展了許多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以落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為例,財政部會同相關部門持續完善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政策,不斷提高補貼技術門檻,合理把握補貼標準退坡力度和節奏,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2021年我國新能源汽車銷售完成352.1萬輛,同比增長1.6倍,連續7年位居全球第一位。
在財政政策措施方面,《意見》提出五大方面措施,包括強化財政資金支持引導作用、健全市場化多元化投入機制、發揮税收政策激勵約束作用、完善政府綠色採購政策、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
為進一步強化財政資金的支持引導,此次《意見》提出不少亮點舉措,比如首次提出適時引入有償分配,研究設立國家低碳轉型基金等。“資金政策既着力強化財政資金支持引導作用,又強調健全市場化多元化投入機制,這有助於通過機制建設充分發揮市場化、多元化投入的合力,推動有為政府和有效市場更好結合,為實現碳達峯碳中和目標提供有力支撐。”樊軼俠表示。
在政府採購方面,下一步,將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產品的政府採購需求標準體系,分類制定綠色建築和綠色建材政府採購需求標準;大力推廣應用裝配式建築和綠色建材,促進建築品質提升;強化採購人主體責任,在政府採購文件中明確綠色低碳要求,加大綠色低碳產品採購力度。
《意見》還明確了主要目標時間表:到2025年,財政政策工具不斷豐富,有利於綠色低碳發展的財税政策框架初步建立,有力支持各地區各行業加快綠色低碳轉型;2030年前,有利於綠色低碳發展的財税政策體系基本形成,促進綠色低碳發展的長效機制逐步建立,推動碳達峯目標順利實現;2060年前,財政支持綠色低碳發展政策體系成熟健全,推動碳中和目標順利實現。
實現碳達峯碳中和目標是一項長期任務,樊軼俠認為,財政支持做好碳達峯碳中和工作可着力在激勵、約束和協調等方面下功夫,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充分運用政府採購需求標準、低碳投資基金、政府債券、税收優惠等政策工具。
“有必要從以下方面着力推進。”樊軼俠建議:一是落實相關税收政策,建立健全推進減污降碳激勵約束機制;二是加快梳理現有資金政策,明確支持碳達峯碳中和相關資金投入渠道,將各重點領域的碳達峯碳中和相關工作任務納入支持範圍,爭取形成中央和地方資金使用合力,並加強政策工具的聯動性,共同瞄準支持“雙碳”目標的各個關鍵環節和關鍵領域;三是通過制度引領低碳技術創新,建立有效的技術創新成本回報機制;四是創新基於支持“雙碳”目標的政府投融資模式,充分發揮包括國家綠色發展基金在內的現有政府投資基金的引導作用。 (經濟日報記者 李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