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協發佈公募基金道德規範指南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不同資產組合之間輸送利益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下稱中基協)於8月17日發佈實施《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及從業人員職業操守和道德規範指南》(下稱《道德規範指南》)。《道德規範指南》提出,基金管理人不得向第三方輸送利益,不得在不同資產組合之間輸送利益,基金從業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他人獲取不當利益。
《道德規範指南》共五章,具體包括總則、基金行業職業道德規範、內部管理、自律管理和附則。從內容看,主要是明確職業操守和道德規範總體要求,以及職業操守和道德規範具體要求,加強基金管理人的內部管控責任,強化自律管理職責,明晰適用範圍。
基金行業職業道德主要從兩個層次進行規範,除了職業道德基本要求和重點業務領域底線要求,還包括高於法規要求的自律要求和道德要求,以共築良好行業文化。
就機構和從業人員普遍應遵守的職業道德規範要求看,機構和從業人員應提高專業勝任能力,強化守法合規意識,堅持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防範利益衝突和利益輸送,嚴格管理公開發表言論等。
例如,基金管理人應建立、健全關聯交易、公平交易等制度,制定並完善關聯方識別、關聯交易價格確定等事項的標準和流程,不得向第三方輸送利益,不得在不同資產組合間輸送利益。基金管理人應公平對待所管理的不同資產組合,通過集中交易、公平交易等制度,確保不同資產組合獲得平等的投資、交易機會。
就基金行業發展特點和發展需要看,重點突出業務領域的職業道德底線要求:一是強調真實、準確、完整、及時進行信息披露,公平合理收取相關費用,合規開展宣傳推介工作,完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充分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二是強調獨立、客觀、審慎、規範開展投資、研究和交易;三是審慎勤勉對待客户的信息、賬户和資產管理,認真履行反洗錢義務,建立健全信息技術系統,加強信息管控,保守商業秘密。
此外,基金管理人應加強內部管控責任。機構要健全職業道德體系建設,敦促機構強化從業人員背景調查,建立定期或不定期檢查與評估機制,主動防範因職業道德建設的缺位而引發的不良社會影響。鼓勵建立切實可行的獎優懲劣制度,開展職業道德培訓活動,共同帶動形成良好的行業風氣。
中基協還提到了行業意見徵求及採納情況,強調以德為先。中基協表示,考慮到“德”是貫穿從業人員執業過程的行為準繩和標準,將從業人員的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個人品德等作為員工背景調查要素,以及對從業人員職業道德進行考核,均體現出基金行業選人用人的標準不僅注重專業勝任能力,更強調要以德為先,有利於引導行業樹立風清氣正的良好風氣和健康向上的良好形象,《道德規範指南》保留了有關規定。
梁銀妍 編輯 吳曉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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