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修訂上市規則:擬不再強制要求披露季報業績預告 減輕上市公司負擔

來源:人民網 原創稿

人民網北京12月10日電 (記者王震)據深交所網站消息,為進一步規範上市公司股票上市、信息披露等行為,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近日,深交所修訂了《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上市規則》),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本次修訂《上市規則》,旨在深入貫徹落實“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方針和“四個敬畏、一個合力”要求,進一步規範上市公司股票上市、信息披露等行為,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

修訂後的《上市規則》共16章459條,修訂內容主要包括五大方面:一是落實新證券法、國發14號文、《信披辦法》等上位規定新要求;二是進一步調整內部章節順序,提升規則體例簡明性、易讀性;三是上移部分運行成熟的下位規則及過渡性通知的規範內容;四是回應市場關切,規範實踐中的突出問題;五是優服務,辦實事,減輕上市公司負擔等。

其中,在減輕上市公司負擔方面,修訂後的《上市規則》提出,為進一步減輕市場主體披露負擔,不再強制要求披露季報業績預告;針對自願或者因業績提前泄露等原因披露業績快報的情形,取消差異幅度達到20%以上強制公開致歉的要求,相應地,明確要求披露業績快報修正公告。

同時,為加快上市公司低風險事項的審議流程,降低其聘請中介機構成本,新增“獲得債務減免等不涉及對價支付”“價格公允的其他情形”等可免於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情形;新增“與關聯人同比例現金增資”等可免於審計或評估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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