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泰新汽車被限制高消費,曾被“限高”48次

由 嶽洪秀 發佈於 財經

  樂居財經訊 9月26日,企查查顯示,安徽泰新汽車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新汽車”)被限制高消費,關聯對象為陳福華。該案的立案日期為2021年7月7日,申請人為蕪湖通和汽車管路系統有限公司,案號為(2021)皖0705執2181號 。

  蕪湖通和汽車管路系統有限公司成立於2006年11月8日,註冊資本為3000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孫廣,經營範圍包含生產、銷售、開發汽車制動管路系統、空調管路系統、助力轉向管路系統及相關金屬管路系統和非金屬管路系統及相關技術轉讓等。該公司的大股東為中悦實業有限公司,持股40%。

  泰新汽車成立於2015年5月28日,註冊資本為10億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陳福華,經營範圍包含汽車及零部件的研發、製造、銷售等。該公司由蕪湖華融資本創瑞投資中心(有限合夥)持股70%,鋭展(銅陵)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0%。該公司沒有對外投資企業。

  泰新汽車共涉及司法案件102起,其中案件身份為被告的佔比74.51%,案件身份為原告的佔比0.98%,案由為買賣合同糾紛的佔比39.22%。該公司有被執行人記錄11條,涉案金額為11.5億元,歷史被執行人99次,被執行總金額為1.5億元。該公司曾被限制高消費48次。

  (責編:靳文雨)

文章來源:樂居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