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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茵生物(002166.SZ)提請股東大會批准實控人免於以要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由 不新伏 發佈於 財經

智通財經APP訊,萊茵生物(002166.SZ)發佈公告,公司於2021年2月18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和第六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批准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免於以要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議案》,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秦本軍先生擬參與公司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以下簡稱“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1.64億股(含本數),非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上限未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全部由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秦本軍先生以現金認購。

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為5.65億股,秦本軍先生持有公司1.06億股股份,持股比例為18.74%;秦本軍先生的一致行動人蔣安明先生、蔣小三先生、蔣俊先生各持有公司1950萬股股份,持股比例均為3.45%。秦本軍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公司1.64億股股份,持股比例為29.09%。

若按照發行上限測算,本次發行完成後,秦本軍先生直接擁有權益的公司股份總數比例超過30%,導致秦本軍先生認購公司本次發行的股票觸發《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規定的要約收購義務。

根據秦本軍先生與公司簽署的《股票認購協議(修訂稿)》,秦本軍先生承諾其認購的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份自本次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符合《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的免於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豁免申請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會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批准秦本軍先生免於以要約收購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申請,關聯股東將在股東大會上回避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