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財政部、税務總局聯合印發了《關於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來源:國家税務總局
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條件,9月30日,財政部、税務總局聯合印發了《關於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税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30號),明確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税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税予以退税優惠。
納税人退税金額怎麼計算?出售多人共同持有住房的,納税人應如何計算自己的退税金額?
記者從國家税務總局瞭解到,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對符合退税條件的納税人,當其新購住房金額大於或等於現住房轉讓金額時,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税;當其新購住房金額小於現住房轉讓金額時,按照新購住房金額佔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税。計算公式為:
當新購住房金額大於或等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退税金額=現住房轉讓時繳納的個人所得税;
當新購住房金額小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退税金額=(新購住房金額÷現住房轉讓金額)×現住房轉讓時繳納的個人所得税。
其中,原住房轉讓金額和新購住房金額均不含增值税。
舉例看看享受該項政策後,納税人可獲得多少退税金額。
2022年12月,小楊出售了一套住房,轉讓金額為240萬元,繳納個人所得税4萬元。2023年5月,其在同一城市重新購買了一套住房,新購住房金額為300萬元。假定小楊同時滿足享受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税政策的其他條件,由於新購住房金額大於現住房轉讓金額,小楊可申請的退税金額為現住房轉讓時繳納的個人所得税4萬元。若小楊新購住房金額為150萬元,則可申請的退税金額為2.5萬元(150÷240×4萬元)。(假設以上均為不含增值税價格)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出售多人共同持有住房或新購住房為多人共同持有的,應按照納税人所佔產權份額確定該納税人現住房轉讓金額或新購住房金額。
舉例來看,假設小李和小馬共同持有一套住房,各占房屋產權的50%。2023年1月,兩人以200萬元的價格轉讓該住房,各繳納個人所得税2萬元。同年5月,小李在同一城市以150萬元的價格重新購買一套住房,小李申請退税時,其現住房轉讓金額為100萬元(200×50%=100),新購住房金額為150萬元,其退税金額=現住房轉讓時繳納的個人所得税=2萬元。
同年7月,小馬和他人在同一城市以200萬元的價格共同購買了一套住房,小馬占房屋產權的40%。小馬申請退税時,其現住房轉讓金額為100萬元(200×50%=100),新購住房金額為80萬元(200×40%=80),退税金額=(新購住房金額÷現住房轉讓金額)×現住房轉讓時繳納的個人所得税=80/100×2=1.6萬元。(假設以上均為不含增值税價格)
記者瞭解到,為確保政策順利實施,税務總局制發了《國家税務總局關於支持居民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税政策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1號),進一步細化了有關執行口徑,明確了辦理退税手續和需提供的資料,以及税務部門服務徵管舉措。
根據規定,納税人申請享受税收優惠的,應當向徵收現住房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務機關提出申請,即向納税人賣房時繳納個人所得税的税務機關申請退税。納税人申請退税時,需填寫《居民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税退税申請表》,提供納税人身份證件、有關房屋交易合同、有關房產的不動產權證書等資料,税務部門將根據納税人此前的相關完税信息幫助提供預填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