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萬股民獲康美藥業賠償24.59億,開始執行
12月21日,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簡稱“投服中心”)微信公眾號發佈消息表示,投服中心首單特別代表人訴訟開始執行,52037名投資者將以現金、債轉股、信託收益權等方式獲償約24.59億元。
根據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簡稱廣州中院)判決的投資者名單及金額,康美藥業將現金轉至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國結算),中國結算再轉至各投資者開户證券公司,最終分配至投資者資金賬户。全體投資者共獲賠現金約9.765億元,股票約1.41億股,信託收益權份額約7070萬份。債權金額50萬以下的投資者共51730人,佔比約99.41%。
投服中心表示,廣大投資者以“默示加入”的方式實實在在拿到了賠償款,首單特別代表人訴訟在短時間內案結事了,深刻體現了證券領域投資者保護的人民性,對資本市場嚴重財務造假違法行為形成了有力震懾。
11月12日,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簡稱廣州中院)作出康美藥業特別代表人訴訟一審判決。因原告代表人投服中心、原告投資者及各被告均未在法定時限內提出上訴,一審判決已於近日生效。11月26日,康美藥業發佈公告,廣東省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簡稱揭陽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計劃,重整計劃開始執行。關於證券虛假陳述集體訴訟案投資者債權,50萬元以下的債權部分,將全額現金清償;超出部分將以現金、以股抵債、信託收益權等方式予以清償。
首案中,投服中心作為法定的原告代表人,積極落實投保機構法定職責。彰顯公開性,網上公開徵集50名以上適格投資者申請轉換特別代表人訴訟;發揮專業性,力爭“追首惡”,壓實壓緊中介機構責任,實現對證券違法行為的“零容忍”;踐行人民性,在訴訟和參與破產重整過程中始終堅持被代表投資者利益最大化,堅持在破產重整計劃草案中應同等對待特別代表人訴訟中小投資者和其他小額普通債權人,踐行公益投保機構使命擔當。
自今年4月26日特別代表人訴訟成功轉換以來,僅不到8個月時間,在司法機關、投保機構等各方努力下,首單特別代表人訴訟成功結案並償付,極大提高了人民羣眾的“獲得感”。
投服中心稱,相較於域外集團訴訟動輒數年的漫長過程,在無先例可循且與上市公司破產重整程序交叉的複雜情況下,新《證券法》創設的特別代表人訴訟首次實踐可謂高效。沒有投資者對市場的信任和信心,就沒有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和興旺發達。康美藥業案的判決和執行,宣告了虛假陳述、欺詐發行違法成本過低的時代一去不復返。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