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百餘國達成最大規模企業税協議 英媒:落實存在困難

由 童豔紅 發佈於 財經

  參考消息網10月10日報道 據英國《金融時報》網站10月8日報道,130多個國家和地區就企業税問題簽署了一項具有突破性意義的全球協議。該協議旨在消除避税天堂,同時每年從跨國公司那裏多獲得1500億美元税收。此外,上述136個國家和地區還同意實施一項為期兩年的禁令,禁止對谷歌和亞馬遜等技術集團增加徵税。拜登政府試圖讓該協議在美國獲批。

  報道稱,這項協議是由經合組織策劃的一項一個多世紀以來規模最大的企業税改革,內容包括在全球實行15%的企業税最低實際税率,此外還有多項新規強迫世界跨國企業要在經營業務所在國申報利潤並增加付費。

  但該協議顯然在落實上存在困難。美國財長珍妮特·耶倫敦促國會利用所謂的和解程序“迅速”通過有關提議。和解程序可讓法案以簡單多數在參議院獲得通過。耶倫説,該協議是“一代人一遇的經濟外交成就”。

  報道指出,對於印度等一直在對硅谷科技集團徵收數字服務税的國家來説,其中的利害關係仍十分重大。如果美國國會未能履行該協議,這些國家可能會繼續徵收數字税,由此引發與美國的貿易爭端。

  但該協議給美國留有批准的空間,因為協議規定“自2021年10月8日起,不得對任何公司徵收新頒佈的數字服務税或強制實施其他相關類似措施”,該規定有效期為兩年。

  這項協議對經合組織來説是一次勝利。在多年來開展的複雜談判中,經合組織一直尋求限制企業避税行為。經合組織秘書長馬賽厄斯·科爾曼説,該協議會讓國際企業税體系“更公平、更有效”。

  不過,科爾曼承認該協議在立法方面存在諸多困難,他敦促各國“迅速且不懈地加以努力,以確保這項重大改革得到切實落實”。

  該協議最終確定了分享最大型跨國企業利潤,以讓它們在經營業務所在國增加納税的具體細節。營業額超過200億歐元的公司將被要求,根據銷售額將其利潤率超過10%的企業利潤部分的25%分配給其經營業務所在國。10%的利潤率將用以税前利潤為主的平均法加以計算。

  發展中國家抱怨,它們無法確定從這項有關提高利潤分配及徵税權公平度的協議中獲得足夠税收。發展中國家指出,數字服務税的取消令情況變得更糟。數字服務税成為尼日利亞和肯尼亞無法達成協議的重要原因——儘管經合組織的估算結果顯示這些國家會從該協議中受益。

  該協議在其他方面還包括一些讓步措施,以使二十國集團和歐盟國家都能同意實行最低15%的企業税税率。

  愛爾蘭成功提出要求將最低税率上限定為15%——而非協議原先內容所述的“最低15%”,這也與拜登政府最初提出的21%的税率形成了鮮明對比。

  匈牙利獲得較長的過渡期,該國由此可在十年期內對其所轄範圍內的有形投資——如建汽車廠——提供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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