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 原創稿
編者按:金融活,則經濟活;金融穩,則經濟穩。作為國家經濟運行的血脈,金融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着基礎性、全局性、戰略性的作用,在經濟結構調整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人民網經濟民生採訪部“點金”欄目,將圍繞金融政策、市場業態、行業動向,邀請專家進行解讀分析,助力金融活水更好澆灌實體經濟“田地”。
人民網北京4月13日電 (黃盛)近期,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了第五十次會議(以下簡稱“會議”),研究加強地方金融機構微觀治理和金融監管等工作。會議要求,以優化金融供給側體系為目標,堅持問題導向,標本兼治,深化改革,加強監管,促進微觀治理機制見效、地區金融生態改善。
多位業內專家在接受人民網採訪時表示,會議針對地方金融機構自身發展和監管薄弱環節進行了統籌安排。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要壓實各方責任,杜絕盲目擴大規模,提升機構內部微觀治理水平,有序開展金融機構間的兼併重組,完善地區金融服務生態。
壓實各方責任 提升微觀治理水平
會議指出,地方金融機構作為金融體系的“毛細血管”,整體質量、管理能力、市場化程度持續提升,在服務“三農”、基層、中小微企業等方面發揮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總體保持了健康發展的良好勢頭。同時,部分地方金融機構風險有所暴露,內部治理和外部監管有待完善,需要高度重視。
中國人民大學中國資本市場研究院聯席院長趙錫軍表示,目前地方金融機構的主要問題在於資本金不足壓力大、不良資產額度及不良資產率相對較高、股權結構複雜、股東及高管素質參差不齊治理難度大、內部風控弱等。會議進一步壓實了地方金融監管機構的責任,加快提升地方金融監管的能力。
會議要求,地方金融機構要完善公司治理,加強風險管理,強化審慎經營,不過度追求規模擴張和發展速度。同時,金融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股東和實際控制人、風險集中度、關聯交易、數據真實性等的監管,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加強監管科技建設,提升監管效率和覆蓋面;要強化監管追責問責,嚴查金融監管失職瀆職等行為。
“部分地方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渠道有限,機構現有資本金難以承擔大規模擴張,規模發展要限制在風控能力之內。”趙錫軍説,地方金融機構的發展不能超過地方經濟發展需求,要控制在地方監管管得住的範圍之內。
中國政策科學研究會經濟政策委員會副主任徐洪才也向人民網表示,部分地方金融機構進行了與自身能力不匹配的擴張,帶來了潛在風險,暴露出局部性的潛在問題。例如,不良資產較高、內部治理水平較低、關聯交易、數據不準確、大股東和實際控制人行為不規範、外部監管不到位等。
徐洪才認為,地方金融機構治理水平主要體現在科學化的決策機制、完善的風控體系、審慎經營的戰略和良好的企業文化。他建議,地方金融機構建立三道風險防線:首先,直接面對客户、應對市場的工作人員,要提高風險意識和風險管控能力;其次,業務管理部門、風險管理部門、合規部門要履行責任;再次,不要盲目追求業務增長速度,要建立良好的企業文化。
審慎開展兼併 優化金融供需結構
近年來,中小銀行改革與資本金補充問題一直備受監管高層關注。2020年,國務院金融委先後召開多次會議研究中小銀行資本補充問題,並將《中小銀行深化改革和補充資本工作方案》和《農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實施意見》作為2020年11項重大金融改革措施之一。此外,去年7月1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也提出,“以支持補充資本金促改革、換機制,將中小銀行完善治理、健全內控機制等作為支持補充資本金的重要條件”,推動中小銀行深化改革。
此次會議也明確,將高度重視地方金融機構的可持續發展。同時,會議指出要支持引導地方金融機構專注主業,立足本地,迴歸本源,樹立穩健發展理念,堅持服務當地、服務小微企業、服務城鄉居民的定位,促進持續健康發展。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鼓勵好機構兼併風險機構,促進地區金融供需結構平衡。
“併購重組是一個契機,可以調整地方金融機構結構,優化生態環境,提升金融機構的競爭力、創新能力、內部風險管控能力,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徐洪才説,在當下的地區金融生態中,三農、小微企業、普惠金融等金融服務存在供給不足的狀況,但部分地區金融機構的數量不少。
“有的地方經濟規模容量難以容納過多的金融機構,部分地區存在金融機構同質化競爭、高息攬儲等情況。”徐洪才認為,平衡地區金融供需結構,要針對存在的問題鼓勵優勢金融機構兼併,以此處理存量機構的潛在風險。
記者梳理發現,近兩年有不少地區金融機構進行了兼併重組——江蘇常熟農商行入股江蘇鎮江農商行,無錫農商行和江蘇江陰農商行共同發起設立徐州農商行,攀枝花市商業銀行、涼山州商業銀行公開宣佈以新設合併的方式組建一家商業銀行,大同銀行、長治銀行、晉城銀行、晉中銀行、陽泉市商業銀行合併重組設立山西銀行……
“很多區域性的小微金融機構抗風險能力較弱,通過被更高層次金融機構兼併,有利於提升地方金融機構抗風險能力和內部經營管理能力。但也要鼓勵金融機構業務下沉,服務於縣域經濟和基層金融需求。”徐洪才建議,金融機構兼併要堅持市場化、法制化原則,政府要發揮引導作用,同時要釐清政府和市場的邊界,激發地方金融機構的創新活力。
趙錫軍建議説,推進地方金融機構機構兼併、促進地區金融供需結構平衡,需要逐步有序開展,量力而行。
“眼下部分地方金融機構業務層次多、地域意識強、股權結構和具體業務有較大差異,金融機構兼併要將權力責任、風險承擔和利益分配製定好。”趙錫軍説,鼓勵好機構兼併風險機構應該堅持市場化原則,實施兼併行為的金融機構要有能力消化掉被兼併機構存在的風險和問題,並協調好各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