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價大跌六成後,新氧決定私有化?
(圖源:視覺中國)
文 | 《財經天下》週刊 陳暢
編輯 | 陸佳
北京時間11月22日,美股上市公司新氧宣佈,董事會收到聯合創始人、董事會主席兼首席執行官金星遞交的初步無約束性私有化收購提議,將收購所有他和其附屬公司尚未擁有的已發行A類普通股。
根據提議,本次收購價為每ADS 5.3美元,或每A類普通股6.89美元,交易以現金方式進行。
金星提到,該價格較公司ADS在2021年11月19日的收盤價溢價約22.7%,較公司ADS在過去30個交易日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格溢價約21.8%。
受此消息影響,新氧當日收盤,股價漲11.57%,報4.82美元,公司市值為5.02億美元。
股價跌六成,新氧決定私有化?
新氧於2019年5月2日在納斯達克上市,成為“互聯網醫美平台第一股”,彼時IPO發行價13.8美元,上市首日股價大漲31.88%至18.21美元,市值達18.23億美元。
如今較發行價,其股價已跌超六成,其中原因既包括監管對醫美的頻頻出擊,同時該公司自身也存在營收單一化的風險,此外,新氧曾還陷入被監管點名及明星起訴的風波之中。
深圳市思其晟公司CEO伍岱麒認為,公司此時選擇私有化的可能性在於,基於醫美賽道受到嚴管,公眾持股者由於強調短期的收益,會對這些“不利因素”比較看重,故此導致企業價值被低估。而如果私有化,接管投資者由於掌握更多的信息,會比公眾持股者更瞭解公司的價值,因而存在被重新評估的可能。
IPG中國首席經濟學家柏文喜則告訴《財經天下》週刊,“該股已經基本失去融資功能,而維持上市公司的代價又比較高,不如私有化退市。”
但他同時表示,“以該股票目前的狀態,回A上市可能不具備條件。”
獨立經濟學家、財經評論員王赤坤對新氧私有化後的計劃也提出不同看法,他稱,“今後,北交所、上交所、深交所將會開啓優質企業爭奪、投資人資金競爭的局面。A股市場PE普遍高於美股港股,流動性有保證,不排除新氧科技迴歸A股的可能性。”
至於股價上漲,在投行人士看來並不意外,“是因為私有化價格一般是溢價的”,且在私有化過程中,流通股越來越少,買多賣少,這也會導致股價上漲。
去“手術化”?
長期以來,新氧的營收主要來自信息服務收入和預訂服務收入兩大板塊。信息服務收入即商家的入駐費和投放的廣告費;預訂服務即新氧從用户和醫美機構交易中抽取的佣金。
2018-2020年,新氧信息服務收入分別為4.15億元、8.33億元、9.62億元,佔比分別為67.3%、72.4%、74.3%。
很明顯,公司對信息服務的依賴較嚴重。而進入2021年後,該情況也沒有得到好轉,其前三季度信息服務收入為10.08億元,營收佔比升至81.3%。
(圖源:新氧財報)
為了突破單一營收瓶頸,新氧不斷擴大業務範圍,2021年5月宣佈成為華熙生物水光針產品唯一全面戰略協作夥伴;6月以7.91億元收購武漢奇致激光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武漢奇致),向醫美產業鏈上游延伸;9月宣佈與包括Fotona歐洲之星等六大海內外知名光電類醫美抗衰行業上游廠商達成合作,品牌將集體入駐新氧開設品牌旗艦店。
尤其是對武漢奇致的投資案例,被認為是新氧向非手術領域的一項重要傾斜。
據悉,武漢奇致主要從事激光和其他光電類醫療及美容設備研發、生產、銷售和代理業務,產品包括面向美容和泌尿外科等領域的激光和其他光電類醫療及美容設備。2018-2020年公司營收為2.26億元、2.10億元和1.80億元,歸母淨利潤為0.35億元、0.24億元和0.29億元,2021年Q1營收和淨利潤分別為0.47億元和0.12億元。
交易達成後,新氧可藉助武漢奇致拓展客户,反過來,武漢奇致藉助新氧平台可擴大銷售規模。
事實上,早在第二季度財報後的電話會議上,金星就透露,新氧將通過押注“非手術項目”來提升預訂服務收入,以此來不斷擴大醫美消費人羣,提高市場份額。
資本互聯網觀察人士丁道師從另外一個角度向《財經天下》週刊分析稱,新氧強化信息服務類型收入佔比,也有安全方面的考慮,相比“用户下單去做手術”的潛在風險性和爭議性,傳統的信息服務收入更為安全穩妥。
設想雖然美好,但“該想法是否能夠順利實現還有待觀察,更何況目前私有化是要花錢的,後邊有無資金執行這一計劃還是未知數。”柏文喜稱。
被點名、遭起訴、新氧麻煩不斷
新氧所處的醫療賽道,2021年被監管部門盯得很緊。6月,監管部門發佈《打擊非法醫療美容服務專項整治工作方案》;8月底,市場監管總局發佈《醫療美容廣告執法指南(徵求意見稿)》,重點打擊違規醫美服務,以及醫美廣告“製造容貌焦慮”的行為。
因為是頭部互聯網醫療平台,新氧大受影響,9月底3.95美元的股價較5月底的9.61美元已腰斬大半。
不僅如此,《財經天下》週刊還發現,10月底,市場監管總局網站公佈《2021年度重點領域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典型案例(第三批)--醫美領域不正當競爭篇》,其中,在新氧平台入駐的醫療公司兩次上榜。
其中包括:浙江省台州藝星醫療美容醫院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整形功效案,其在新氧醫美平台上的“氧氣zuzmc的美麗日記3.11假體隆胸”“愛末回生的美麗日記 6.15 鼻部多項”醫美案例為藝星集團內其他醫院案例,並非當事人醫院真實案例,該行為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處罰款25萬元。
另一家上海美希卓馨醫療美容門診部有限公司編造用户評價虛假宣傳案則顯示,“上海美希卓馨醫療美容”員工應其上級要求購買醫美項目是為了編造用户評價給這家美容公司的新氧賬號獲取好評,提升人氣,該行為同樣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處罰款0.5萬元。
也是在10月份,新氧更是陷入多起網絡侵權責任糾紛。10月9日,天眼查顯示,新氧新增多條開庭公告,包括多位明星起訴新氧,案由皆為網絡侵權責任糾紛。
(圖源:天眼查)
新氧司法案由前十中,肖像權糾紛達87起排名第一。
對此,新氧回應稱,上述案件均系針對新氧運營公眾號文章中使用明星照片提起的肖像權、名譽權訴訟,公司已與相關當事人正積極溝通,也會積極配合北京互聯網法院的相關工作。
對於廣大愛美女性來講,新氧最受爭議的重要一點還在於有“製造容貌焦慮”的嫌疑。
2019年8月一句電梯廣告詞中稱“女人美了才完整,做女人,整好”,對此,中國婦女報就曾發文駁斥。
在2021年6月的一次活動上,新氧數據顏究院院長仲景正面回應該質疑稱,“是因為容貌焦慮才有了新氧,而不是因為有了新氧這樣的公司才有了容貌焦慮。如果社會不再有 ‘容貌焦慮’,我們甚至可以不存在。但是現在仍然是 ‘看臉的時代’,我們想要給沒那麼美的人一個平等的機會。”
“若新氧引導了容貌焦慮,那新氧的年收益可能遠不止如今的12億元”,仲景坦言。
而就在11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正式發佈《醫療美容廣告執法指南》,《指南》將包括“製造‘容貌焦慮’”在內的九種情形列為打擊重點,其中提到,違背社會良好風尚,如製造“容貌焦慮”,將容貌不佳與“低能”“懶惰”“貧窮”等負面評價因素做不當關聯或者將容貌出眾與“高素質”“勤奮”“成功”等積極評價因素做不當關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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