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央廣網】;
9月26日,2021年世界互聯網大會烏鎮峯會發布的一份報告顯示,2020年中國數字經濟規模達到39.2萬億元,佔GDP比重達38.6%,保持9.7%的高位增長速度,成為穩定經濟增長的關鍵動力。同時,數字經濟的蓬勃發展促進了新增市場主體的快速增長,創造了大量的就業崗位,成為保就業、保民生、保市場主體的重要渠道。由此看來,我們進一步激發數字經濟活力,意義深遠。
激發數字經濟活力,需要進一步夯實基礎。在數字經濟中,數據是基礎資源,創新是引領和支撐。為此,我們需要加快新型基礎設施佈局,完善以5G、人工智能、物聯網、工業互聯網、衞星互聯網為代表的新型信息基礎設施,更好促進數據高效流通。
激發數字經濟活力,需要進一步加強監管。數字經濟的迅猛發展,也伴生出一些新問題。對消費者的大數據“殺熟”,強行提高服務費率,逼迫商家“二選一”,流量造假、誇大宣傳、自動續費、刷單刷評等“消費陷阱”誤導消費行為……都成為數字經濟良性發展的制約因素。
激發數字經濟活力,需要進一步以人為本。發展數字經濟,應讓更多市場主體共享數字經濟發展紅利,應有助於推動解決民生問題,增進民生福祉,讓人民羣眾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尤其是對於不擅長使用智能手機的部分社會羣體,在數字經濟蓬勃發展的當下,全社會應想方設法幫助他們跨越“數字鴻溝”。
本屆世界互聯網大會烏鎮峯會的主題是“邁向數字文明新時代——攜手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只有數字經濟活力不斷激發,數字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我們才能以更從容的姿態邁向數字文明新時代,更好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央廣網特約評論員 夏微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