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29日,在埃及蘇伊士運河擱淺近一週的“長賜”號巨型貨輪終於脱淺。隨之而來的問題是,事故造成多大的直接和間接損失?誰來為這場史無前例的大堵塞埋單?分析認為,該案主體牽涉多方,或引發一場長期、複雜的跨國訴訟。
擱淺6天導致鉅額損失
本月23日,一艘懸掛巴拿馬國旗的重型貨船在蘇伊士運河新航道擱淺,導致運河堵塞。25日,蘇伊士運河管理局正式宣佈運河暫停航行。
而蘇伊士運河連接紅海和地中海,全球約12%的貿易通過這條交通要道,每天往來貨物價值約為90億美元。“長賜”號擱淺導致大量船隻排隊等待,造成鉅額損失。
丹麥“海運情報”諮詢公司首席執行官拉爾斯·延森表示,每天約有30艘重型貨船通過蘇伊士運河,堵塞一天就意味着5.5萬個集裝箱延遲交付。
德國保險巨頭安聯集團估算,蘇伊士運河堵塞或令全球貿易每週損失60億美元至100億美元。
埃及蘇伊士運河管理局主席烏薩馬·拉比耶表示,蘇伊士運河斷航期間,運河管理局每天損失至少1200萬美元。而該運河收入是埃及國家財政收入和外匯儲備的主要來源之一。
此後,十幾艘拖船、挖泥船加入救援行動,徹夜展開救援工作。“卡”在蘇伊士運河近一週後,“長賜”號終於擺脱擱淺狀態。
同時,這條癱瘓數日的全球海運大動脈終於開始逐漸恢復航行。目前,100多艘後續船隻已經通過,運河有望在3天內恢復正常通行。
不過,一系列後續問題並未隨着“長賜號”的脱困迎刃而解。此次事故導致運河管理部門、等待通航的船隻、等待貨物的零售商等多方損失,包括修復運河、修補船隻、貨物交付延遲產生的費用等等。
誰來為損失埋單?
問題隨之而來,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長賜”號擱淺如此之久?誰來為這些損失埋單?保險公司已然打起了算盤,但焦點很快轉移到了事故責任方身上。“長賜”號的運行是否存在失誤?還是惡劣氣象“背鍋”?
“現在的焦點將放在調查前線,這是一個懸而未決的大問題,”海事法律和安全諮詢公司I.R. conilium首席執行官伊恩·拉爾比(Ian Ralby)説,“我們需要考慮這個案子的所有可能性。”
各方對於事故責任各執一詞。“長賜”號所屬的貝仕船舶管理公司將其歸咎於強風,據稱事故當天風速超過每小時40英里。還有觀察人士指出,“帆效應”可能導致“長賜”號擱淺,當集裝箱高堆在大型船舶頂部時,更容易受到強風的影響。
而根據拉比耶的説法,此前也有油輪遇到過大風和惡劣天氣,但沒有哪艘船像“長賜”號這樣被困住。似乎暗示氣象原因並非“罪魁禍首”。
此前還有報道稱,“人為和技術錯誤”可能導致“長賜”號擱淺。但貝仕船舶管理公司聲明稱:“初步調查排除了機械故障或引擎故障導致擱淺。”
至於“人為因素”,資深海員賈米爾·薩伊赫(Jamil Sayegh)認為,“長賜”號的船長不太可能面臨刑事責任,但如果被發現有過失,他可能要承擔責任。
鑑於各方各執一詞,業內人士認為,這起事故很可能引發一場曠日持久的法律糾紛,“長賜”號仍將是輿論焦點。
航運新聞網站gcaptain.com的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約翰·康拉德(John Konrad)注意到,“長賜”號為一家日本公司所有,又由一家中國台灣的公司運營,同時懸掛巴拿馬國旗,被困在埃及,事態儼然成了一場國際事件。
“很可能會引發訴訟,”信用評級機構DBRS Morning Star的保險業務主管馬科斯·阿爾瓦雷斯(Marcos Alvarez)表示,以此來確定誰來承擔事故的法律責任。“有跡象表明,責任方將包括船舶所有人、運營商和蘇伊士運河管理局。”他解釋道,管理局引航員負責引導船隻通過運河。
南安普頓大學海事法研究所教授詹姆斯·戴維(James Davey)認為,潛在的訴訟將分為五個領域:船舶損壞、貨物損壞、救援費用、運河管理局的損失(包括對運河本身的破壞),以及其他延誤船隻的損失。
“讓船浮起和救援的成本可能是巨大的,”他説,這可能會由船舶和貨物的保險公司共同分擔。此外,為運河本身的破壞埋單也可能牽涉鉅額費用。
前商船水手、海事歷史學家、北卡羅來納州坎貝爾大學副教授薩爾·梅爾科利亞諾(Sal Mercogliano)説,目前關於擱淺原因的説法相互矛盾,這與最終誰應為此負責有關。
“如果是因為機械或人為失誤,那麼貝仕船舶管理公司和(中國台灣運營商)長榮海運就要承擔責任。”但是,如果當時的氣象條件確實存在風險, 引航員就不應該把“長賜”號引入運河。事發時,“長賜”號進入運河航行並不久。
目前,“長賜”號已被拉至運河附近的大苦湖進行進一步檢查,由運河管理局委員會領導的調查人員將分析船上錄音等證據,調查預計持續3天,事故原因隨後公佈。
海事仲裁員傑弗裏·布盧姆(Jeffrey Blum)表示,受船舶延誤和貨運中斷影響的公司提出的保險和法律索賠可能會持續一段時間。“我認為這種情況將持續幾年,因為其連鎖反應是如此巨大。”
還有一些損失將是難以賠償,甚至難以估量的,包括貨物交付延期導致商品短缺和消費者成本上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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欄目主編:楊立羣 文字編輯:楊立羣 題圖來源:新華社 圖片編輯:朱瓅
來源:作者:陸依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