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證券業協會分別聯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在一段時間內新股發行報價一致性較高的網下報價機構,有針對性地開展了聯合現場檢查,並對存在違規情形的機構投資者採取了相應處罰措施。
專家表示,當前部分網下詢價機構在註冊制新股發行定價過程中,存在“抱團報價”“抱團壓價”行為,干擾了新股發行秩序,導致炒作新股等問題出現,未來需從強化監管和完善發行定價機制兩方面着手,督促詢價機構客觀、誠信地參與新股報價,讓新股定價迴歸企業價值基本面。
新股低價發行頻現
註冊制試點已滿兩週年,市場化的新股發行承銷機制有序推進,對規範發行與承銷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發揮了積極作用。
“註冊制市場化發行定價打破了23倍市盈率天花板,一些發展前景良好的‘硬科技’企業更容易獲得投資者青睞,並且通過市場充分博弈,一直以來被詬病的新股高發行價、高市盈率、高超募額的‘三高’問題也得到明顯改善。”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表示。
但與此同時,實踐中也出現部分新股發行價格偏低、“1元新股”頻現、新股首發暴漲等問題,引起市場熱議。根據同花順iFinD數據顯示,截至8月17日,今年以來共有230只新股於科創板和創業板發行,其中發行價格低於10元的有66家,是去年全年的兩倍以上,新股發行價格呈現持續走低態勢。
與低價發行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不少新股開盤即暴漲數倍,甚至高達數十倍。比如,7月15日登陸科創板的倍輕鬆,上市首日一度上漲至185.58元/股,相比於27.4元/股的發行價,暴漲逾6倍;7月19日,以1.55元/股發行的讀客文化上市首日迎來大漲,盤中多次觸發臨停,最終以31.66元/股收盤,較發行價暴漲逾20倍。“新股不敗”一時備受一些投資者追捧。
專家認為,新股的低價發行與部分詢價機構“抱團報價”甚至“抱團壓價”有關。註冊制下,新股發行採用市場化定價,有網下詢價資格的機構在詢價當日通過交易所繫統進行報價。“新股發行定價設置了‘剔除10%高價’、不超過‘4類數’等限制,為提高報價入圍概率,部分詢價機構不再根據公司基本面、投資價值等進行理性研究,更多是依據‘圈內’信息作出報價判斷,於是逐漸出現協商報價、‘抱團壓價’的現象。並且,發行價壓得越低,後續回報就可能越豐厚。”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表示。
監管部門的監管情況也證實了這一點。根據中國證券業協會和上交所、深交所開展的聯合現場檢查顯示,部分報價機構在參與新股網下詢價過程中,存在內控制度不完善、定價依據不充分、未嚴格履行定價決策程序等違規行為。“詢價機構範圍有限、圈子太小,容易信息互通,尋求趨同報價,因而存在‘抱團’現象。”盤和林分析。
干擾合理市場價格形成
從長遠來看,“抱團壓價”干擾了合理市場價格的形成,影響了資金的有效配置,導致炒作新股等問題的出現,有悖於長期投資、價值投資理念的培養。
記者梳理同花順iFinD數據發現,今年以來,科創板和創業板IPO企業上市首日平均換手率高達71%,前五日的平均換手率逾250%。這意味着,多數在定價發行環節獲配股票的詢價機構,於股票上市後即選擇了短期獲利了結,未能發揮長期投資者的作用。
“註冊制板塊新股發行市盈率目前普遍在20至30倍之間,甚至出現了部分不足20倍的發行市盈率,這和上市後股票的暴漲形成了鮮明對比。”盤和林表示,一級市場定價與二級市場估值存在明顯背離,既影響了企業上市的積極性,也説明“炒新”現象盛行,一些新股價格脱離了企業價值基本面。
更重要的是,新股低價發售,對一些上市公司造成了募資困難,多家IPO企業募集資金不及預期。例如,以1.55元/股價格發行的讀客文化,原計劃募集資金2.5億元,實際募集資金僅6201.55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後,最終募集資金淨額比原計劃少2.06億元。
“上市公司股票發行定價過低,可能導致其募集不到足夠多的融資款,不利於其未來發展,長期看會影響優質企業的上市熱情,讓中小投資者損失更多優質投資機會。”盤和林表示。
“而且,普通投資者可能會在暴漲暴跌中出現財富損失,被莊家收割。”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表示,網下詢價機構“抱團”開價,形成一致行動,會導致“價格聯盟”出現,擾亂金融市場秩序,違反公平競爭原則,也與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相悖。
完善定價機制是關鍵
針對部分詢價機構“抱團報價”,干擾發行秩序等問題,監管部門已接連亮劍,強化報價監管威懾力。
上半年,深交所聯合中國證券業協會對11家網下投資者實施專項檢查,針對檢查發現的內控制度不健全、定價依據不充分、未嚴格履行定價改價決策程序等問題,分別採取暫停資格1至3個月、下發警示函等監管措施。自去年10月起,上交所針對網下投資者報價違規問題共開展3輪現場檢查,1輪監管約談,涉及機構數量近40家,就報價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的主體共採取監管措施11次,發送監管工作函近20份。
滬深證券交易所表示,接下來將繼續完善常態化報價監督檢查機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報價機構、證券公司的監督檢查,依法從嚴處理詢價、定價過程中的違規行為,督促市場各方切實維護好註冊制新股發行良好生態。
專家認為,在監管嚴打違規報價,督促詢價機構客觀、誠信地參與新股報價外,還需進一步完善詢價報價機制,提升詢價機構的獨立性和專業度。近日,證監會就修改《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特別規定》部分條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包括取消新股發行定價與申購安排、投資者風險特別公告次數掛鈎的要求,平衡好發行人、承銷機構、報價機構和投資者之間的利益關係等。
“這將提升網下詢價定價和申購效率,促進買賣雙方博弈更加均衡,防止機構‘抱團報價’‘抱團壓價’等問題的出現,切實保護中小投資者。”董登新表示,未來還可進一步優化新股發行承銷制度,在網下詢價環節引入競價機制,報價高者可以優先認購,這樣能抑制詢價機構壓價動機,充分發揮詢價機構的價值發現功能,推動市場化發行機制更有效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