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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促進消費,釋放更多增長潛力 | 新京報社論

由 務高林 發佈於 財經

全面促進消費,不僅是要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路徑。

隨着經濟不斷邁向高質量發展,我國的消費質量也在不斷提升,正在從以家庭為中心的第二消費時代,向個人化消費的第三消費時代轉變。資料圖。圖片來源:新京報網

文 | 社論

在介紹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的中共中央新聞發佈會上,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國家統計局局長寧吉喆表示,“十四五”期間將全面促進消費,順應消費升級的趨勢,促進消費向綠色、健康、安全發展。

其中,全面促進消費包括髮展服務消費,鼓勵消費新模式新業態發展;推動汽車等消費品由購買管理向使用管理轉變,促進住房消費健康發展;發展無接觸交易服務,促進線上線下消費融合發展,開拓城鄉消費市場;落實帶薪休假制度,擴大節假日消費;改善消費環境,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等。這不僅是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路徑。

在全球疫情危局持續、外需持續疲軟、經濟面臨多重不確定性的當下,如何激活內需、暢通國內大循環,已經成為了下一步經濟保持穩健復甦增長的關鍵所在。這一點,在十五屆四中全會的會議公報中就已明確:要形成強大國內市場,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擴大內需這個戰略基點,加快培育完整內需體系……全面促進消費,拓展投資空間。

可以説,中國經濟發展正在從以往過於依賴投資和出口拉動,向更多依靠國內需求特別是消費需求拉動轉變。中國不斷拓展的內需和消費市場,將釋放巨大需求和消費動力。而發改委此次關於全面促進消費的表態,實際上是為這一目標的實現,提供了具體的路線導航。

近年來,隨着經濟不斷邁向高質量發展,消費的質量也在不斷提升,中國正在從以家庭為中心的第二消費時代,向個人化消費的第三消費時代轉變,一隻腳甚至還踏入了和日本類似的以重視共享為原則的第四消費時代。根據日本學者三浦展的定義,在第四消費時代,消費者開始不願為過高的品牌溢價“埋單”,而注重追求消費體驗,重視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發改委此次提倡的汽車消費向使用管理的所有權共享式轉變,其實也是順應了這一大趨勢。

以共享經濟為代表的新模式和新渠道,都是當前互聯網創新的重鎮所在,而從當下來看,無論是已經相當成熟的購物狂歡“雙十一”,還是這兩年開始火熱的直播帶貨,乃至是物聯技術革新所出現的無人售貨,其實都是通過模式革新所激活的潛在需求。這不僅是渠道革新的一部分,也是無接觸交易服務的重要實現方式之一。而對城鄉消費市場的開拓以及擴大節日消費,其實正是從市場的時間和空間兩大維度提供指南。

從空間上來看,近年來,電商下沉速度不斷加快,這不僅體現在工業品在“五環外市場”的銷售擴大,也還有來自農村市場的農產品上行速度的加快。農村電商、數字農業的不斷融合,正在提升曾經交易鏈條冗長、信息極為不對稱的傳統產業鏈效率。而從時間上來看,假日一直是消費的重要能量來源,落實帶薪休假不僅是保護勞動者權益的重要舉措,也是鼓勵消費的積極手段之一。

説到底,春江水暖鴨先知,市場經濟中最能敏鋭察覺並把握消費趨勢變化的,是處於競爭一線的市場主體。因此,只要給其投資自主權,這些市場主體就會在需求的導向下,積極捕捉新型消費帶來的投資機會。而要實現這一點,關鍵是要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優質營商環境也內涵着營造讓居民願消費、敢消費的環境要求。否則,面對琳琅滿目的商品卻屢遭假冒偽劣,面對想體驗的旅遊和餐飲服務,卻總是碰到欺詐行為和霸王條款,只會對消費信心造成衝擊。

在“十三五”期間,我國消費環境總體向好,市場秩序不斷規範;而面對“十四五”期間創新驅動所湧現出的服務消費新業態新趨勢,未來要做的是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完善標準體系和信用體系,進一步打通消費堵點,解決消費者後顧之憂,營造公平有序的消費環境,進一步釋放消費潛力,為國內大循環提供重要支撐。

編輯:何睿 校對:楊許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