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理財試點擴至“十地十機構”但試點機構不得宣傳預期收益率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 黃鑫宇)2月25日,銀保監會發布《關於擴大養老理財產品試點範圍的通知》(下稱“通知”)。按照規定,自3月1日起,養老理財產品試點範圍將由“四地四機構”擴展為“十地十機構”。同時,銀保監會亦向試點理財公司明確提出“不得宣傳養老理財產品預期收益率”等要求。

通知顯示,試點地區將擴大至“北京、瀋陽、長春、上海、武漢、廣州、重慶、成都、青島、深圳”十地。試點機構擴大至“工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工銀理財’)、建信理財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建信理財’)、交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中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農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中郵理財有限責任公司、光大理財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光大理財’)、招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招銀理財’)、興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和信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十家理財公司。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的重要決策部署,2021年9月,銀保監會按照“審慎、穩健、探索、創新”的總體要求,選擇“四地四機構”進行試點,即工銀理財在武漢和成都、建信理財和招銀理財在深圳、光大理財在青島開展養老理財產品試點。試點階段,單家試點機構養老理財產品募集資金總規模限制在100億元人民幣以內。

據銀保監會介紹,養老理財產品試點啓動以來,總體運行平穩,市場反應積極,取得良好開局,在豐富商業養老金融產品、滿足人民羣眾多樣化養老需求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為進一步推動完善試點,加大養老理財產品供給,在前期試點工作的基礎上,銀保監會特制定通知、擴大養老理財試點範圍。

事實上,就在14天前,首家合資理財公司已獲批“正式入局”養老理財試點。

2月11日,為進一步豐富養老理財產品供給,在前期試點工作的基礎上,銀保監會發布《關於貝萊德建信理財有限責任公司開展養老理財產品試點的通知》,明確貝萊德建信理財有限責任公司(即“貝萊德建信”)參與養老理財產品試點,試點城市為廣州和成都。

公開信息顯示,貝萊德建信是由貝萊德金融管理公司、建信理財和富登管理私人有限公司共同發起設立的合資理財公司,也是全球規模最大的養老金專業管理機構。

同時在2月11日這份通知中,銀保監會也已“透露”有養老理財試點“擴軍”的想法。彼時,據銀保監會介紹,下一步“將密切跟蹤養老理財產品試點情況,加強對養老理財產品試點工作的監督管理,確保試點產品安全穩健運行。同時在總結評估基礎上,穩步推廣養老金融試點。”

今日“四地四機構”擴展為“十地十機構”,範圍擴大的同時,募資規模也被提高。

對於去年9月起已開展試點的工銀理財、建信理財、招銀理財和光大理財4家理財公司,按照今日正式發佈的通知要求,單家機構養老理財產品募集資金總規模上限將由100億元人民幣提高至500億元人民幣。

而對於本次新增的6家理財公司,單家機構養老理財產品募集資金總規模上限仍為100億元人民幣。對於貝萊德建信理財,銀保監會表示“參照執行通知相關規定”。

此外,記者看到,區別於去年9月試點啓動時的文件要求,本次試點範圍擴大的同時,銀保監會也提出了“紅線”要求。

通知規定,試點理財公司在試點地區範圍內可自主選擇一個或多個試點地區銷售養老理財產品,但不得超出試點地區進行銷售;試點理財公司亦不得變相通過期限結構化設計規避監管要求,不得宣傳養老理財產品預期收益率。

銀保監會強調,相關部門及試點地區銀保監局應當持續加強監管,做好政策解讀和總結評估,堅決查處各類侵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行為,維護養老金融市場良好秩序。試點地區銀保監局對試點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應當及時報告銀保監會。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黃鑫宇 編輯 宋鈺婷 校對 柳寶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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