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能源和供熱企業的煤炭冬儲需求拉動下,國內煤炭價格出現新一輪上漲。由於前期的保供穩價政策實施後,煤炭產能釋放依然慢於需求擴張,而且這一局面短期內難以單純依靠供給擴張來改變,因此,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期明確加強需求側管理,完善燃煤電廠安全存煤制度,在保障7天存煤安全底線的前提下,降低旺季電廠存煤標準。
中國首先控制住了新冠肺炎疫情,使得我們有良好的內部環境來恢復經濟。在內外需的共同拉動下,國內製造業從去年三季度以來開足馬力生產,可以説,中國在關鍵時刻擔負起了為全球市場穩定供應工業品、防疫物資和消費品的重任。這種超常供給加上國際經濟逐步復甦等因素,難免會出現能源供應緊張局面。在我國目前煤電裝機佔比接近50%的能源供給結構下,煤炭供給出現缺口有一定必然性。正是這個供給缺口的存在推動了煤炭價格的持續上漲。
能源消費具有明顯季節特徵,就煤電來看,淡旺季對煤炭需求量有明顯差別。因此,對煤炭消費淡旺季的儲煤調節,對於從需求側平抑煤炭價格具有明顯作用。尤其是近期煤炭價格的上漲除了一般的產業需求外,燃煤電廠按照安全存煤制度進行的儲煤活動是一個巨大的剛性需求,在這個季節性剛需拉動下,即便是正常年份,供暖季來臨前的煤炭儲備都會拉動煤價上漲,在今年此時,上游煤電廠的儲煤活動顯然會進一步拉大短期供給缺口,助推煤價進一步上漲。
考慮國內資源稟賦條件和我們實現“雙碳”目標的剛性約束,單純採取擴大供給的措施既不能在短期內彌補供給缺口,也不利於產業結構的低碳化轉型,因此需求側管理的重要性更加凸顯。此次發改委完善燃煤電廠安全存煤制度,準確地説是在保障基本供應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存煤制度的彈性,探索把存煤剛需變為彈性需求,助力緩解供暖季的煤炭需求衝擊帶來的煤炭價格上漲。與此同時,相對彈性的存煤制度,有利於減弱煤炭供給缺口擴大的預期,可以有效化解期貨、現貨市場上的投機炒作力量。今年以來,我們取消部分鋼鐵產品的出口退税,提高硅鐵、鉻鐵、高純生鐵等產品的出口關税,在某種意義上就是對鐵礦石進行需求側管理。預計這種管理思路下一步會有更多體現。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中鋼經濟研究院首席研究員 胡麒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