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關於建立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 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民政部副部長高曉兵介紹,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建立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 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這是我國養老服務領域第一份以監管為主題促進高質量發展的文件。《意見》以更好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讓老年人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為出發點。針對現在我國在養老服務領域的問題,圍繞着“監管什麼、誰來監管、怎麼監管”這三個核心問題提出了一系列的措施。
“管什麼”就是要明確監管重點。《意見》從加強質量安全監管、加強從業人員監管、加強涉及資金監管、加強運營秩序監管、加強突發事件應對五個方面,打破條塊分割,實現對養老服務機構全流程、全鏈條、全方位監管,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資金、管設施,牢牢守住質量和安全底線。
“誰來管”就是要落實監管責任。《意見》從強化政府主導責任、壓實機構主體責任、發揮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作用三個方面,構建了政府主導、機構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四位一體”的大監管格局,明確各方職責任務,特別是明確了直接涉及的16個部門職責分工,確保事有人管、責有人負。
“怎麼管”就是要創新監管方式。《意見》從加強政府部門協同監管、加強信用監管、加強信息共享、發揮標準規範引領作用四個方面,提出了轉變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方式、規範監管行為、提高監管效能的具體措施,建立健全行業監管、綜合監管的協調配合機制,對守法者“無事不擾”,對違法者“利劍高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