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等七部門聯合發佈《關於加強網絡直播規範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要求:將進一步解決直播行業突出問題,淨化直播行業生態。
其中引人矚目的一點,就是要求網絡直播平台對單次打賞額度合理設置上限,必要時設置打賞冷靜期和延時到賬期。這一舉措讓不少網友紛紛點贊,面對無序的直播亂象,這樣的整改要求來得太及時了。
過去一段時間內,類似現象不時出現:個別青少年瞞着家長,給直播間的“小哥哥”“小姐姐”打賞了巨大金額,動輒花費上萬元,有些甚至花光了家裏的全部積蓄。但是,根據直播平台的協議,既然是自願打賞,直播平台就可以接收這筆費用。除非維權者能證明打賞者是缺乏足夠判斷力的未成年人,或者有其他特殊情況,平台才有可能退還這筆打賞。事實上,能夠成功討回這筆錢的人還是少數,尤其是在打賞金額不是特別高的時候,多數人只能當成吃了啞巴虧,根本無法討回這筆錢。
因此,規定一個打賞金額的上限,並設置合理的打賞冷靜期,其實是切中時弊且符合人性的舉措。這不僅對那些衝動消費與非理性打賞者的基本權益形成保護,對規範主播行為、促進直播平台健康化發展也大有裨益。
不可否認的是,個別主播看到了之前一些人衝動打賞的行為,便抓住這個規則漏洞,用各種手段來誘惑網民打賞,類似“給主播刷個火箭”“加粉絲羣需要刷更多禮物”之類的誘導語言,在各種直播間裏十分常見。或許不熱衷觀看直播的人,不會認為這些話術多麼有作用,然而,對深陷其中並且沒有正確消費觀的人而言,這就是一個可怕的、揮霍金錢的無底洞。當這種現象越來越多後,直播間裏難免會出現更多歪風邪氣,最終損害直播平台的口碑。
從這個意義上講,為了更好地實現直播平台、主播與觀眾之間的良性互動與共贏,七部門聯合發佈《意見》,限制打賞上限,約束打賞行為,確實大有裨益。與此同時,我們還要注意,要將《意見》中的要求落到實處,還需從細節入手,做好相關工作。
比如,《意見》提出,要對單日打賞額度累計觸發相應閾值的用户進行消費提醒。但是,這個上限閾值設置為多少,以及平台是否能及時提醒用户,其實在得到良好實踐之前,都是一個未知數。而且,不同直播平台的運營情況也各不相同,有些直播平台主打遊戲直播,有些則主營聊天或音樂直播,其主要用户羣體的年齡段與消費能力也有差異。
因此,在具體落實《意見》的時候,有必要設定一個有彈性的操作範圍,既能保護各個直播平台的獨特風格,又能在最大程度上減少那些有可能傷害用户權益的現象。隨着各種整頓舉措的發佈與落實,相信網絡直播平台上魚龍混雜的狀況會得到改變,更加和諧健康的直播空間將會逐步形成。
(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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