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户端11月17日電 17日晚間,創新醫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創新醫療)公告,公司收到浙江證監局的監管問詢函和談話通知書。浙江證監局要求公司説明,是否對其他股東的臨時提案權設置障礙。此外,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全體董監高進行監管談話。
據瞭解,上述監管問詢和約談通知,均與創新醫療一則通知有關。11月10日,創新醫療披露《關於召開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下稱《通知》),擬於2020年11月25日(星期三)下午2時召開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本次會議審議的議案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2020年第二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且需要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包括《關於董事會換屆選舉暨選舉公司第六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議案》《關於董事會換屆選舉暨選舉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和《關於監事會換屆選舉暨選舉公司第六屆監事會股東監事的議案》。
不過,在距離會議召開還有大約一週的時間,創新醫療突然收到監管部門的問詢函和談話通知書。
在問詢函中,浙江證監局要求創新醫療就多個事項進行説明:
根據《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符合條件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10日前書面向召集人提出臨時提案;提案程序和提案內容等在形式上符合上述規定的,召集人應當在收到提案2日內發出股東大會補充通知,公告臨時提案的內容。公司臨時股東大會召集人是否在規定時間內收到股東的臨時提案,公司相關人員能否在接收臨時提案的時限內正常履職,如無法正常履職,請説明原因。
公司是否通過股東大會召集人及相關董事會辦公室員工休假、公司前台拒收書面提案等方式對其他股東的臨時提案權設置障礙,如在規定時限內拒收股東的臨時提案,請説明具體情形。公司在《通知》中披露指定的聯繫電子郵箱,該郵箱是否在2020年11月12日收到股東的臨時提案。如有,請説明公司是如何處理的。請説明公司是否存在大股東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和其他股東利益的情形。
公司是否在收到臨時提案後按規定及時進行公告,如未及時公告,請説明具體原因。請具體説明公司是否存在違反《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的情形。請律師事務所就上述事項出具《法律意見書》;並明確説明若存在上述限制股東權利行為,臨時股東大會召開程序是否違規,決議是否有效。
另外,浙江證監局表示,為了解相關情況,決定對你公司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進行監管談話,時間為2020年11月18日上午9時。
資料顯示,創新醫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為原千足珍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創立於1997年4月,於2007年9月25日完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 證券簡稱為“千足珍珠”。公司於2016年6月更名為“創新醫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變更為“創新醫療”。公司原主要從事淡水珍珠養殖、加工與銷售業務,於2016年2月完成重大資產重組,主營業務拓展到醫療服務行業。
10月30日晚間,公司發佈2020年第三季度報告。前三季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5.22億元,同比下降27.17%;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4946.38萬元,同比增長18.65%。
二級市場方面,截至今日(17日)收盤,創新醫療跌1.78%,報7.16元/股,目前市值32.6億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