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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因未完成增持計劃,深交所向盛新鋰能控股股東發出監管函。
起因是盛新鋰能2018年披露的一項增持計劃中,稱公司控股股東計劃6個月內增持不低於3億元的公司股票。截至11月17日計劃宣告終止,該股東只完成了54.08%(實際增持1.62億元)。對此,盛新鋰能方面給出的理由是缺乏資金。
受益於鋰電材料需求旺盛的影響,盛新鋰能股價節節攀升,今年以來累計漲幅已超140%,目前總市值為488億元。此外,今年前三季度公司歸母淨利潤同比增長965.21%。
業績亮眼,為何缺資金?事實上,盛新鋰能這種“計劃增持、放棄增持”的套路,已經不是第一次出現了。此前也曾因限期內未完成回購股份的承諾,而遭監管部門處罰。此外,這家公司還存在現金流吃緊、股東質押風險高、信披造假等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這位鋰業新貴早在2008年就已上市,直到去年11月才正式更名為盛新鋰能;此前很長一段時間,主營業務是與鋰業八竿子打不着的纖維板業務,業績長期遊走於虧損邊緣。
增持回購爽約不斷,大股東減持套現28億據深交所公告顯示,盛新鋰能曾於2018年2月12日披露增持計劃,稱公司控股股東將於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增持不低於3億元的公司股票。
然而三年多過去了,3億的增持計劃僅履行了1.62億就宣佈終止。據公司披露,2018年5月至2019年8月,盛屯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創金合信永泰3號資產管理計劃、成都蓉璞科技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合計增持公司股份1623.76萬股,佔當時公司總股本的3.03%,增持金額為1.62億元。最後一次增持發生在2019年8月,當時的增持均價為7.93元/股。
按照盛新鋰能的説法,放棄增持是因為缺錢。公告稱,由於當時行業發展情況及金融市場環境發生變化,盛屯集團的質押比例較高、融資渠道受限,並且盛屯集團作為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的補倉義務人為員工持股計劃追加了大量的補倉資金,上述原因導致盛屯集團增持公司股份所需資金未能及時籌措到位,致使盛屯集團未能完全按照增持計劃進行增持。經審慎考慮後,盛屯集團決定終止實施增持計劃。
這並非盛新鋰能第一次爽約了。
2018年10月17日,盛新鋰能公告稱,計劃在2018年10月8日-2019年10月7日期間,回購公司股份,資金總額不低於5,000萬元,不超過1億元。後期因為公司正在收購資產,不符合“上市公司在回購期間不得發行股份募集資金,但依照有關規定發行優先股的除外”這一規定。最終僅回購了3,703.79萬元便不了了之。
2020年4月30日,盛新鋰能再次推出回購計劃,擬回購500-1,000萬股的股份,時間為2020年4月29日-2021年4月28日。然而僅過去了不到八個月,一毛錢都沒回購的盛新鋰能終止了該計劃。當然這一次,盛新鋰能也等來了深交所的監管關注,要求公司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不過對於增持公司股票,盛新鋰能的“爽約”也是有選擇性的。關鍵看以哪種方式,比如定增。
7月29日,盛新鋰能披露了非公開發行股票情況報告書,盛屯益興、盛屯匯澤、廈門屯濋三家公司已完成9.5億元的股份認購,共獲配公司1.14億股,發行價格為8.29元/股。按照11月19日收盤價56.4元計算,這筆定增已賺了超58倍。據悉,三家認購對象均為實控人姚雄傑旗下的主體。
此外,前實控人李建華及其女兒李曉奇也多次減持盛新鋰能股份。據公司披露,自2014年以來,二人已累計減持套現28.57億元。
業績暴漲近1000%,大股東質押率卻超60%乘着“鋰電東風”,盛新鋰能的股價連創新高。Wind數據顯示,今年以來,公司股價累計漲幅已達141.82%,動態市盈率為95倍,高於同行企業動態市盈率的中位值41.38倍。
同樣實現大漲的還有公司業績。財報顯示,公司前三季度營收為18.6 億元, 同比增長25.75%,實現歸母淨利潤5.38 億元,同比增長965.21%。其中,鋰鹽產品營收與毛利佔比分別為87%、91%。
來源:wind,國金證券研究所
然而,業績增長不代表手頭寬裕。截至今年三季度末,盛新鋰能資產總額64.94億元,負債總額17.73億元,其中短期借款4.62億元,佔負債總額的26.06%;應付票據和應付賬款合計2.88億元,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5212萬元,其他流動負債3.41億元;經營活動淨現金流下滑至-1.34億元。
如此一來,盛新鋰能不得不通過股權質押的方式融資。僅本週,深交所就收到兩筆股股權質押報告。
11月18日,公司控股股東的一致行動人姚娟英,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120萬股進行股權質押,質押用途為融資;
11月19日,公司控股股東深圳盛屯集團將其所持有的無限售流通12,639,457股股份進行質押,用於非公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之換股事宜並對其本息償付進行擔保。
至此,大股東盛屯集團、盛屯貿易、姚娟英的股權質押率分別達到68.85%%、100%和62.22%。
此外,分紅情況或可側面放映出公司的現金流狀況。據Wind數據顯示,盛新鋰能只在2008年剛上市後分紅過一次,金額為3066.9萬元,此後便再也沒有分紅過。
今年以來,盛新鋰能在鋰礦資源上佈局頻繁。
11月3日,盛新鋰能公告稱,以7650萬美元價格收購Max Mind香港51%的股權,從而獲得津巴布韋薩比星鋰鉭礦項目總計40個稀有金屬礦塊的採礦權證;9月23日,盛新鋰能通過子公司盛威國際收購SESA100%股權,並通過SESA擁有對UT聯合體的運營權,UT聯合體經營阿根廷SDLA鹽湖項目,該項目產能為2500噸碳酸鋰當量;同日公告,公司全資孫公司盛新國際擬與STELLAR在印度尼西亞投資設立合資公司,擬投資3.5億美元,在當地建設年產5萬噸氫氧化鋰和1萬噸碳酸鋰項目;此外盛新鋰能還與銀河資源、ACZ礦業、Altura等鋰礦公司簽訂了長期採購協議。
但盛新鋰能目前自有礦比例較低,仍依賴外購礦;而這些併購來的礦,大多隻有經營權而沒有所有權,例如阿根廷SDLA項目。再加上海外礦山開發受當地宏觀環境、政策法規、匯率波動等影響,導致公司後續的產能投放和經營情況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
跨界轉型背後,曾多次信披造假資料顯示,盛新鋰能原名威華股份,主營人造板材業務,於2008年5月在深交所主板上市。2017 年8月,公司的控股股東由李建華變更為盛屯集團,實控人變更為姚雄傑。2020年11月,威華股份正式更名為盛新鋰能。
上市以後,威華股份的業績並不好,第一年便虧損4994.79萬元,此後一直在盈利與虧損的邊緣徘徊。2015年威華股份兩大業務收入雙雙下滑,當年營收14.90億,鉅虧1.94億。
陷入困境的威華股份決定轉型。首先是炒作稀土。
2013年11月,威華股份發佈重大資產重組公告,稱贛州稀土75.85億元借殼。消息一出,威華股份股價立馬坐上了火箭升空,從之前的4元/股左右最高充至30.04元/股。儘管最終重組失敗,卻成功配合了大股東減持套現。據瞭解,2014年6月30日至2015年1月6日期間,前實控人李建華及其女兒李曉奇累計完成減持套現8.75億。
到了2016年,威華股份的轉型已經上升到了股權騰挪。當時,姚雄傑藉助盛屯集團,通過增資方式取代李建華成為威華股份實控人,完美避開重大資產重組的各種規定限制;緊接着,姚雄傑將主營業務切入到新能源材料領域,並逐漸剝離原有的老業務。
- 2019年11月,姚雄傑通過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方式,將盛屯鋰業注入上市公司;
- 2020年10月,威華股份將纖維板業務出售給同受姚雄傑控制的盛屯集團、宏瑞澤實業;同年,威華股份正式更名為盛新鋰能;
- 2021年5月,盛新鋰能剝離了已經開始賺錢的稀土業務。
盛新鋰能一步步蜕變,從一家密度纖維板製造商,成為全球鋰電新能源材料的領先企業。
然而,鈦媒體App發現,在盛新鋰能轉型蜕變的過程中,曾多次遭遇監管處罰,內容涉及信披不準確不及時、大股東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大股東違規減持、未按承諾回購股份等。
2010年9月6日,因涉嫌信披違規(兩次對2009年業績預告進行修正,導致修正後的2009年三季報由原來預計的同比下降60%-80%調整為虧損4000-5000萬元),公司遭深交所通報批評。
2013年7月25日,因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實控人之間多次發生關聯交易,實際構成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佔用行為,公司被深交所處以公開批評。
2015年1月13日,因股東李建華及其一致行動人李曉奇減持股份達5%後,未按規定及時履行報告及披露義務,違規繼續減持,證監會依法出具監管函。
2015年7月10日,因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李建華,在公司定期報告原預約公告日前三十日起至最終公告日期間內,於2015年3月11日通過本所大宗交易系統減持公司股票1081.84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20%,涉及金額為17623.17萬元,被深交所予以公開譴責。
2020年12月9日,因在實施期限內未兑現回購公司股份的承諾,並終止回購計劃,公司被深交所處以監管關注。
2021年5月17日,因關聯交易和定期報告信息披露不準確、不及時,盛新鋰能被證監會深圳監管局出具警示函。內容提及,2018年至2019年,盛新鋰能與多家公司存在關聯交易,但並未及時履行信披義務;此外,公司2009年至2012年年度報告中存貨、其他流動資產、管理費用等科目存在會計差錯,2018年年度報告中存貨、營業收入、資產減值等科目存在會計差錯,導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和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增淨利潤的情形。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財務問題均由盛新鋰能在去年披露的2019年年報中“自爆”出來。
2021年9月3日,盛新鋰能因多項違規事宜受到了深交所的紀律處分。包括對相關年報中的財務數據進行修正,導致2018年淨利潤調整金額為-4350.12萬元,變動幅度達40.14%;另外,2019年1月至2020年9月期間,盛新鋰能及其子公司以資金拆借方式對外提供財務資助,累計金額3.97億元,日最高餘額1.38億元,佔2018年經審計淨資產的6.59%,但盛新鋰能未及時履行審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細節:盛新鋰能屢次爆出信披違規的這幾年,正好是頻繁更換律師事務所的年份。據深交所網站公告顯示,盛新鋰能2018-2020年這三年的財報,出自三所不同的審計機構,分別為廣東正中珠江、容誠、大信。
這樣一家連續多年信披造假、股東熱衷於減持套現、對增持回購屢屢“爽約”的企業,因為踩中了鋰電新能源的風口而實現業績大翻身。鑑於目前盛新鋰能逐步剝離非鋰業務,一旦行業產能過剩,其業績還能繼續保持較高增長嗎?
對此,國金證券研究報告給出了一定的風險提示。報告指出,2022-2023年為鋰鹽供給端產能集中釋放期,不考慮需求的因素,供給的不確定性加大,將導致後期鋰鹽價格走勢偏離預期。另外,根據公告,由於受到國內和國外各種因素影響,盛新鋰能產能投放進度可能不及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