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寶用户:最強監管來了?
不知大家是否聽説了?從今年的3月開始,我國對金融市場的管控將迎來“大升級”!
前兩年,我國對國內三個城市試點了大額現金管理,只要是儲户去銀行辦理現金存取的業務,並且達到監管金額的話,需要登記資金的來源和去向等信息。而從今年的3月1日開始,我國有規定——個人辦理單筆5萬以上存取款業務,需要登記資金的來源或者是用途。
這樣做的目的,也是對現金市場管理的進一步加強,來完善反洗錢監管機制,提升我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的防範能力。
所以説,從3月開始,如果你去銀行辦理5萬元以上的現金存取業務,當銀行要求你登記的話,不要覺得是自己犯錯了,或是覺得銀行“多管閒事”,這只是在履行剛公佈的新規定!希望儲户們能配合銀行的工作。
話説,這些年我國對金融市場管理的確是更加看重了,並且還推出了不少相關政策。那麼,接下來要和大家説的一件事情,同樣是和我們生活息息相關的,只要是使用微信和支付寶的用户,最好做到心裏有數。
如今我們習慣用微信和支付寶進行消費付款,不過前陣子央行發佈有關《通知》,其中提到了,條碼支付也將會被納入監管,對個人收款條碼的使用規範作出了具體的規定,並且將會從2022年的3月1日起施行。
那麼,在《通知》下,未來個人在使用微信和支付寶的時候,會有何影響呢?
新規中表明,將會限制個人收款碼遠程收款;個人收款碼不得用於經營收款;收款條碼要制定分類管理制度,將會區別個人和特約商户,有着經營活動的將會被劃入特約商户範圍中。
如今我們習慣了使用移動支付,支付寶和微信就是我們最常使用的軟件了,不過以後個人或者是企業再想把個人微信或者是支付寶等收款碼,用作經營收款活動中的話,將會很難了!
那麼,在這一系列的規定下,會影響到哪些人呢?例如,很多在路邊擺攤子的,用個人微信或者是支付寶的收款碼,來作為結賬用途的,之後就不能再這樣做了!總之,現在個人的收款碼,不是説打印下來當作是收款二維碼就可以的,未來統統不行了!
那麼,如果的確因為特殊的合理經營,需要用到個人收款碼的話,又要怎麼辦呢?那麼,需要向條碼支付服務機構申請,還會被限定有限期、使用次數和交易額,在一系列操作完成之後,還是可以用個人收款碼來結賬的!
有人説,這樣來管控線上交易,會不會過於嚴苛了?要知道,之前已經有不少公司的個人微信和支付寶收款被查了,有不少公司通過這種方式偷逃税、虛開發票、隱藏公司收入等。隨着金税系統的不斷完善,再想動歪心思的企業也要小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