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無錫市新吳區檢察院通過制發訴前檢察建議,督促追回社保基金利息損失近170萬元。近日,無錫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專程到該院贈送寫有“護民生資金 保基金安全”的錦旗,感謝檢察機關有效維護公共利益。
事情要從一起濫用職權、受賄案説起。原無錫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財統部部長程某在任職期間,未按照規定及時將社保基金收入户的社保基金劃轉至財政專户,導致這些社保基金不能按照規定的優惠利率計息,造成社保基金利息損失計1200萬餘元。2019年8月,程某因犯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20萬元。
今年初,新吳區檢察院在履職過程中發現,儘管無錫市社保中心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已經對部分社保基金利息損失進行了追繳,但仍有近170萬元利息損失未能追回。
社保基金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徵收的專項計息基金,其利息系增值部分,也屬於社保基金的範圍,關係到社會保險制度的正常運行。“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説,有了社保就有了定心丸。社保基金等於是‘養老錢’‘救命錢’,一分都不能少。”新吳區檢察院副檢察長華軍説。
該院公益訴訟部門依法進行行政公益訴訟立案後,靈活運用多種方式調查取證。該院認為,無錫市社保中心沒有窮盡救濟途徑,未能將社保基金損失全部挽回,導致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遂於2月9日向無錫市社保中心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建議對社保基金利息損失問題進行跟進處理。
在辦案的同時,該院組織無錫市社保中心及涉案單位召開訴前磋商會議,瞭解、分析未能及時追回損失的原因及困難,對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梳理,最終達成共識:由涉案單位某銀行無錫分行對該部分利息損失進行補增,以此挽回國有資產損失。此外,檢察官還針對案件辦理過程中發現的社保基金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積極引導與會方加強防控,建章立制,舉一反三,排查整改。
無錫市社保中心收到檢察建議書後,立即啓動追討程序,於2021年4月6日將補息資金全部追回並劃入市財政局社保基金專户。該中心還以此案為切入點,規範社保基金的徵繳、結算以及相關機制,嚴防類似案件再次發生。
來源:檢察日報
原標題:一分都不能少!
文字:盧志堅 郝紅梅
來源:江蘇檢察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