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證券上半年營收淨利均增2成 員工薪酬總額增34%
中國經濟網北京9月2日訊近日,中泰證券(600918.SH)披露2021年半年度報告,公司上半年實現營業收入為57.61億元,同比增長19.96%;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7.01億元,同比增長22.99%;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扣非淨利潤16.46億元,同比增長20.94%;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為12.93億元,同比減少79.61%。
上半年,中泰證券實現基本每股收益0.24元,比上年同期增長26.32%;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為4.99%,比上年同期增加0.72個百分點。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資產總額1838.26億元,比上年末增加93.16億元,增幅5.34%。主要變動情況是貨幣資金、結算備付金及存出保證金增加66.66億元,交易性金融資產、其他債權投資、其他權益工具投資等金融投資減少26.61億元,融出資金增加32.21億元,買入返售金融資產增加9.92億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負債總額1477.47億元,比上年末增加76.68億元,增幅5.47%。主要變動情況是拆入資金增加24.44億元,代理買賣證券款增加44.07億元,應付短期融資款減少22.21億元,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減少41.56億元,應付款項增加14.38億元,應付債券增加53.71億元。
2021年上半年,中泰證券信用減值損失為-2255.86萬元,上年同期為1.37億元。其中,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減值損失-139.69萬元,融出資金減值損失-2142.41萬元,債權投資減值損失-101.15萬元,其他債權投資減值損失96.50萬元,其他資產減值損失78.85萬元。
分業務來看,中泰證券上半年證券經紀業務實現收入18.79億元,毛利率36.97%,同比減少4.69個百分點;證券投資業務收入7.70億元,毛利率81.08%,同比增加22.81個百分點;投資銀行業務收入6.71億元,毛利率37.83%,同比增加3.05個百分點;期貨業務收入9.76億元,毛利率10.93%,同比增加2.92個百分點;資產管理業務收入1.95億元,毛利率31.07%,同比減少8.97個百分點;信用業務收入4.62億元,毛利率95.76%,同比增加4.34個百分點;境外業務收入1.74億元,毛利率6.58%,同比增加15.43個百分點;其他業務收入6.35億元,毛利率-3.52%,同比增加1.59個百分點。
在投資銀行業務方面,上半年中泰證券共完成16單股權主承銷項目的發行上市,合計承銷規模114.24億元,其中IPO項目7單、非公開發行項目9單;公司承銷債券類項目328單,承銷規模合計714.05億元,其中主承銷135單,承銷規模合計534.03億元;公司推薦新三板掛牌企業1家,承銷掛牌公司定向發行股票項目9單,融資規模2.94億元。持續督導新三板掛牌公司279家,其中創新層公司39家,精選層公司2家。
投資業務方面,公司全資另類投資子公司中泰創投共完成投資6筆,總投資金額1.52億元,其中參與科創板戰略配售項目3個。報告期內,中泰創投實現營業收入12,877.62萬元,淨利潤9336.53萬元。
信用業務方面,上半年末,公司融資融券餘額335.89億元,較上年末增加16.57億元,增長5.19%,期末總體維持擔保比例為270.85%;公司股票質押待購回餘額67.48億元,較上年末減少19.40億元,其中自有資金融資規模為45.32億元,平均履約保障比例為322.56%,以資管計劃作為融資工具的融資規模為22.16億元。
境外業務方面,2021年上半年,中泰國際完成IPO項目3個,港股IPO融資額約31.06億港元,同比上升32.68%,其中,賽生藥業為市場關注度高的香港新經濟上市項目;完成債券類項目26個,融資額約41.93億美元;完成財務顧問項目2個。報告期內,中泰國際投資的滿幫項目在美股上市。
2020年上半年,中泰證券支付給職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為16.22億元,應付職工薪酬期末餘額為18.01億元,期初餘額為18.87億元,員工薪酬福利總額為15.36億元。
2021年上半年,中泰證券支付給職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為20.54億元,上年同期為16.22億元。公司應付職工薪酬期末餘額為23.98億元,期初餘額為23.87億元。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計算,上半年中泰證券員工薪酬福利總額為20.65億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4.44%。
證監會7月23日公佈的2021年證券公司分類結果顯示,2021年,中泰證券評級為A,較2020年AA評級下降一級。
根據《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證券公司分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類11個級別。A、B、C三大類中各級別公司均為正常經營公司,其類別、級別的劃分僅反映公司在行業內業務活動與其風險管理能力及合規管理水平相適應的相對水平。D類、E類公司分別為潛在風險可能超過公司可承受範圍及因發生重大風險被依法採取風險處置措施的公司。
報告期內,公司涉案金額超過5000萬元的未決訴訟、仲裁事項有四項:
1.東旭光電債權糾紛案、華陽經貿債權糾紛案、安徽外經集團債券兑付糾紛案、海航財務債券質押式回購案,截至本報告披露之日,均無後續進展。該等案件為中泰資管作為管理人代資管計劃提起,不會對報告期內公司的生產經營及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2.金山實業有抵押優先貸款票據買賣糾紛案、大民種業股權投資糾紛案、林某某股權回購合同糾紛案、國購投資公司債券交易糾紛案、“15華信債”公司債券兑付糾紛案、高源投資有限公司抵押保證融資糾紛案、皇月國際項目貸款違約糾紛案,截至本報告披露之日,無後續進展。
3.烏海洪遠融資租賃合同執行糾紛案。烏海市富海資產管理公司(以下簡稱“富海公司”)以宏潤(上海)融資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宏潤”)為被告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起執行異議之訴被駁回訴訟請求,提起上訴。報告期內,二審訴訟請求(請求撤銷一審判決,改判不得追加富海公司為被執行人)被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駁回,現已申請恢復執行。
4.鎮江兆和項目貸款違約糾紛案。中泰金融投資有限公司等公司向鎮江兆和項目提供銀團貸款,珠海市兆和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珠海兆和”)為擔保人,後借款人及擔保人未能按時履行還款付息責任,導致該項目貸款違約。中泰金融投資有限公司與銀團其他貸款方共同委託國信證券(香港)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信香港”)以珠海兆和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標的額1,000.00萬美元。2021年4月13日,國信香港向中泰金融投資有限公司送達案件判決書:判決珠海兆和償還本金、利息、罰息、複利及管理費用。珠海兆和已進入破產程序,中泰金融投資有限公司已申報債權,破產案件正在審查債權過程中。
報告期內,公司新增未決訴訟、仲裁案件有三項:
1.福建福晟集團有限公司債券違約糾紛案。福建福晟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晟集團”)發行福晟集團2018年公司債券(第二期)(以下簡稱“18福晟03”)、福晟集團2019年公司債券(第一期)(以下簡稱“19福晟01”),公司擔任受託管理人。因福晟集團違約,“18福晟03”債券持有人中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國投泰康信託有限公司與“19福晟01”債券持有人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託有限公司、國投泰康信託有限公司、三度星和(北京)投資有限公司授權公司以福晟集團為被申請人於2021年2月10日分別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標的額分別為208,547,000元、314,057,167.8元(以仲裁申請書中暫計的各項請求金額為依據),2021年6月30日,仲裁委員會裁決福晟集團支付“18福晟03”債券本金、利息、違約金、律師費、預繳的仲裁費。2021年6月28日,仲裁委員會裁決福晟集團支付“19福晟01”債券本金、利息、違約金、保全費、保全擔保費、律師費、預繳的仲裁費。2021年7月28日,公司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現兩案均在執行過程中。
2.北京綿世方達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糾紛案。2017年12月4日,公司與北京綿世方達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北京方達投資”)簽訂《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協議》及相關協議。因北京方達投資未按協議約定支付利息,2021年5月27日,公司以北京方達投資為被告向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標的額36,371.918305萬元(以訴狀中暫計的各項請求金額為依據),請求判令北京方達投資向公司支付融資本金、違約金、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等費用,並確認公司對北京方達投資提供質押的股票在全部債權範圍內享有優先受償權。2021年7月18日,公司收回部分債權,2021年7月20日,公司向法院申請變更訴訟請求,標的額變更為334,527,630.79元(以訴狀中暫計的各項請求金額為依據)。現本案正在一審過程中。
3.漳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糾紛案。漳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漳州農商行”)與中泰資管簽訂了《齊魯資管0231號定向資產管理合同》,中泰資管為管理產品的管理人。2021年1月4日,中泰資管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達的應訴通知書,漳州農商行以中泰資管為被告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訴訟,標的額65,035,624.77元(以訴狀中暫計的各項請求金額為依據),請求判令解除雙方簽訂的合同,中泰資管返還委託資金、回購利息、賠償損失等費用。現本案正在一審過程中。
報告期內,中泰證券受到的行政管理部門行政處罰及證券監管部門行政監管措施有三項:
1、2021年1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以下簡稱“人行濟南分行”)對公司及公司原經紀業務部負責人劉洪松、合規管理總部負責人安鐵(同時擔任公司職工監事)分別出具《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行政處罰決定書(濟銀罰字)[2021]年8號、9號和10號》,指出公司存在未按照規定識別客户身份、未按規定重新識別客户以及未按規定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保存客户身份資料等問題,人行濟南分行採取行政處罰,對公司處95萬元罰款,對上述部門負責人分別處2.5萬元和3.5萬元罰款。
2、2021年5月8日,山東證監局出具《關於對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2021]17號),指出公司存在網上營業廳系統升級、變更上線前未進行充分測試、信息系統安全監測機制不健全、發生信息安全事件未及時上報等問題。
3、2021年1月22日,山東證監局出具《關於對魯證期貨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2021]2號),指出魯證期貨存在後台部門部分員工為其推薦客户並領取業務提成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