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8月10日電(記者 張蔚然 梁曉輝)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楊曉渡8月10日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上作國家監察委員會關於開展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情況的報告。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聽取國家監委專項工作報告。
報告當天披露,2014年至2020年6月,共從120多個國家和地區追回外逃人員7831人,包括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2075人、“紅通人員”348人、“百名紅通人員”60人,追回贓款196.54億元,有效削減了外逃人員存量;其中,國家監委成立以來,共追回外逃人員3848人,包括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1306人、“紅通人員”116人、“百名紅通人員”8人,追回贓款99.11億元,追回人數、追贓金額同比均大幅增長,改革形成的制度優勢進一步轉化成為追逃追贓領域治理效能;新增外逃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明顯減少,從2014年的101人降至2015年31人、2016年19人、2017年4人、2018年9人、2019年4人,有力遏制住外逃蔓延勢頭。
報告稱,中國積極參與聯合國、二十國集團、亞太經合組織、金磚國家等多邊框架下的反腐敗合作,與28個國家新締結引渡條約、司法協助條約、資產返還與分享協定等43項,國家監委與10個國家反腐敗執法機構和國際組織簽訂合作協議11項,初步構建起覆蓋各大洲和重點國家的反腐敗執法合作網絡。
報告指出,按照憲法和監察法賦予的職責,國家監委一方面加強對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的統籌協調,一方面督促指導各級監委積極履行職務犯罪追逃追贓職責。會同有關部門聯合發佈《關於敦促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公告》,在4個半月期限內,“百名紅通人員”、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原常務副會長蔣雷等165名外逃人員主動回國投案。深入研究把握有關國家法律和國際規則,積極通過引渡、遣返、境外緝捕、異地追訴等國際司法執法合作方式,追回了一批外逃多年、涉案金額巨大的腐敗分子。2019年,各級監察機關在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中,共追回職務犯罪嫌疑人969名,其中廳局級幹部3名、縣處級幹部36名。
報告説,中國推動與更多國家簽署引渡條約和司法協助條約,完善反腐敗執法合作條約體系。目前中國已經與81個國家締結引渡條約、司法協助條約、資產返還與分享協定等共169項,與56個國家和地區簽署金融情報交換合作協議。國家監委成為《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刑事司法協助中方中央機關,依託該公約有效開展刑事司法協助等對外執法合作。加強與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外逃人員集中的重點國家的反腐敗交流合作,完善雙邊執法合作機制,每年召開中美反腐敗工作組會議,建立中澳、中新反腐敗執法合作定期會商機制,簽署中加分享和返還被追繳資產協定。國家監委先後與白俄羅斯、老撾、越南、阿根廷、澳大利亞、丹麥、泰國、菲律賓、哈薩克斯坦反腐敗執法機構簽署反腐敗執法合作諒解備忘錄,首次與聯合國簽署反腐敗合作諒解備忘錄,織密國際執法合作網絡,有力展示中國全面依法治國良好形象,增進國際社會對中國法治建設的認知認同和信任信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