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挖掘類金融機構潛力 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

由 展東明 發佈於 財經

  ■ 武建強

  作為類金融機構的典當行對於支持中小企業融資、補闕普惠金融鏈條具有拾遺補缺的作用。日前,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發佈《關於加強典當行監督管理的通知》,這是自典當行監管職責劃歸銀保監會以來出台的首個新規。不僅為典當行業企業發展指明瞭方向路徑,也給予地方金融監管提供了指引與遵循。

  《關於加強典當行監督管理的通知》在新的經濟形勢和金融監管背景下,結合典當行業發展實際,既繼承以往規定內容,又適時修訂加打“補丁”;既突出嚴格監管,又體現寬厚服務。

  首先,新規強化了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監管。

  一是完善准入管理,堅持審慎穩妥原則,支持社會信譽良好、經營管理規範、資本實力雄厚、財務狀況穩健、具備持續盈利能力的市場主體設立、開展典當業務。鑑於典當審批由前置改為後置,這就要求加強市場監管與地方金融監管聯合會審機制,把好市場入口關,對已辦理工商登記註冊在規定期限內未向監管部門提交申請或未被批准的機構,監管要協調市場部門勸導其變更名稱、業務範圍或者註銷;對新取得經營許可證的機構,要持續跟蹤半年以上,切實防範其抽逃註冊資本、違法違規經營等行為發生。

  二是後置審批更加凸顯了事中、事後監管的重要性,地方監管部門應強化屬地負責監管職責,採取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年審等多種形式加強日常監管,充分藉助信息科技提升監管質效;同時注重實施分類監管,扶優限劣。

  三是減量增質成為新規重要內容之一。當前龐大的典當行羣體中存有相當數量“持牌未經營”或“經營不經心”等空殼、無起色機構,佔用了牌照資源。對此,《通知》要求要細化認定標準,對“失聯”“空殼”企業要加強聯合懲戒,加大社會公示力度,採取差異化監管措施,引導其主動退出“離場”。

  其次,強調約束激勵兼容促發展。依法合規誠信經營是企業健康成長的生命線。新規要求典當行要堅守普惠初心,迴歸典當本源,強化內控和風險管理水平,提升員工合規意識,改進服務,進一步降低小微企業和居民綜合融資成本。特別指出典當行應遵規守約、依法合規經營,嚴守行為底線,堅決抵制“套路貸”“砍頭息”、非法集資、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發生

  最後,新規對典當進行政策扶持、融資支持是新規的一大亮點。現實情形下,相較於傳統銀政保等金融機構,典當業的作用難免被“冷落”。《通知》指出,鼓勵地方政府出台風險補償、獎勵、貼息等政策,扶持典當行業發展;同時也鼓勵和支持商業銀行與依法合規經營典當行加強合作,為其提供融資;還有一點不容遺漏的是新規取消了“典當行增加註冊資本前置條件設置”,鼓勵典當行增加註冊資本,增強防禦風險與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典當行業提升發展方面仍有很大的空間。比如,加快立法進度,推動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儘快出台;在此基礎上,對原有《典當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完善頒佈,同時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適時出台地方金融監管條例。唯有如此,才能使典當行業發展與監管有法可依、有規可循,古老傳統的典當行業重新生機勃發指日可待。

  作者單位:浙江省鄞州區金融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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