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江蘇金融圈
8月4日,銀保監會江蘇監管局官網公佈了一則由常州銀保監分局開出的罰單:江蘇江南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江南農商行)因在開展同業投資業務過程中提供信用擔保,被處罰款人民幣50萬元。
此前,江南農商行於6月16日曾因網絡安全工作嚴重不足,被江蘇銀保監局罰了人民幣30萬元,距今尚不足2個月。
01.屢屢被罰暴露內控問題
此次行政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2020年7月27日。主要負責人陸向陽是江南農商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並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其中第五項情形為――(五)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江南農商行此次被罰原因正在於此。
今年6月16日,江南農商行因網絡安全工作嚴重不足而被江蘇監管局罰款30萬元。據悉,在銀行同業中因此種原因被罰的,這是頭一遭。
銀行業最重要的日常工作之一就是保障用户財產安全,互聯網技術日新月異,各種網絡金融欺詐屢屢發生,牢築網絡安全早就是不必言説的防範重點。而案由中對江南農商行工作缺位所用的描述是“嚴重不足”。
這還沒完,根據監管部門1月9日公佈,江南農商行於2019年12月30日因“同業授信不審慎致使業務形成風險”、“商業用房購房貸款管理不到位”而被處以罰款95萬元。同時多位工作人員被處以各自相應的處罰。
2019年12月27日,江南農商行因貸款業務經營不審慎,貸款被挪用;票據業務經營不審慎,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的票據承兑業務的違規行為,收到3張罰單,被淮安監管分局罰款人民幣70萬元,同時兩位負直接責任的當事人被罰款5萬元。
02.或牽涉違規債權轉讓?
不光是網絡安全工作嚴重不足及信貸業務等內控問題突出,江南農商行還數次遭遇過大額貸款詐騙案件。
根據中國經濟網報道,2016年至2017年間,被告單位童佳公司、鼎益公司、佳貝安公司、啓德公司、百步公司從江南農商行處騙取貸款共計人民幣1.29億元,至案發前上述款項均未歸還。
小強去年7月份就專門寫過江南農商行被騙貸一事,哪怕不算上這筆1.29億元,自2014年以來,江南那農商行曾捲入8宗騙貸案件,涉及金額就已經過億元,充分詮釋了什麼叫金融傻白甜。
此外,江南農商行還涉及一場民間商業訟訴案,在該案中江南農商行曾將其中一方的債權轉讓給另外一方,直接導致了原被告雙方的相互起訴。而在債權轉讓過程當中也是充滿了待解的疑點。江南農商行是否存在違規操作?這是外界迫切需要了解的。
03.上市進展停滯近兩年
一邊因為各種違法違規行為被罰,一邊諸多負面纏身,這種狀態在銀行同業中並不多見,不知道還以為他們在破罐子破摔,但實際上,江南農商行目前還處在IPO的過程。
2018年8月13日,江蘇證監局公告收到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江南農村商業銀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之輔導備案的申請。經研究,對江蘇江南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輔導備案日為2018年7月31日。
然而,一晃馬上兩年時間過去了,江南農商行上市進程始終沒能傳出更新的消息。
天眼查顯示,江南農商行成立於2009年12月30日,由常州市轄內原5家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武進農村商業銀行、溧陽農村合作銀行、常州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常州市新北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金壇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合併而成。
目前該行註冊資本為人民幣92.81億元,是全國首家地市級股份制農村商業銀行。也是江蘇省內規模最大的農商行。陸向陽為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常州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為第一大股東,持股74.13%。
根據江南農商行2019年報顯示,截至2019年末,該行資產達到4080.32億元,負債總額3801.18億元。實現營業收入103.64億元,同比增長15.09%;其中,利息淨收入85.66億元,同比增加71.13億元,增幅489.54%。淨利潤27.84億元,同比增長15.04%。
橫亙在江南農商行面前的問題並不少,實際上,被監管部門檢查發現問題並作出處罰,是有助於其完善內部風控,提升服務質量的,真正需要解決的是那些尚未被發現但又切實存在的隱疾,身上哪裏痛自己最清楚,由衷的希望江南農商行能夠痛定思痛,全面清查各項工作環節中存在的問題,若是繼續懷揣僥倖,那麼IPO計劃很有可能成為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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