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給財務人員的提醒,虛列工資被罰30萬元

由 童豔紅 發佈於 財經

一、今年税務稽查與往年最大的區別之一,在於個税方面,而個税的重點就是工資薪金!

為偷逃個税虛列工資,被罰30萬元!先看看這個案例!

某公司2011年賬列應付工資科目為5,013,120.00元,其中列支工作人員工資2,779,470.00元,銷售及相關人員工資714,500.00元,外勤人員工資1,519,150.00元。

檢查發現,賬列外勤人員發放的工資其中有1,211,400.00元無簽字記錄、轉賬憑證或收據等有效發放依據。對於無有效發放依據的工資屬多列工資1,211,400.00元,應補繳企業所得税302,850.00元。

這是一家新三板公司最近公佈的被稽查案例。

二、還在虛列人員工資?必須要收手了!

這幾年類似的關於偷漏個税、工資造假的新聞不絕於耳!因為國家對發票管得嚴格,虛開發票擔心風險太大,所以乾脆直接虛列工資。

常見的虛列工資3個行為:

1、虛增工資薪金支出以達到增加企業所得税税前扣除目的。

2、虛列員工花名冊的方式為收入較高的僱員分攤收入。

3、企業在扣繳時,虛造員工名冊、假髮工資的行為。

大家都懷着這種心理:

第一,虛列工資税務不上門核查,基本發現不了。

第二,虛列工資金額往往不大,一般不容易預警。

真的是這樣嗎?

我們再來看看其他公司的情況——

情況一 、我們公司每個月都有銷售啓航大會,必須發放現金才可以,這樣起到鼓勵的作用,那怎麼做比較安全?

答:一定要有簽字記錄,最好財務那邊留有一份簽字版工資條。就像案例中這個企業,税務2018年來查你2011年的賬目,這個時候聰明的你直接翻出會計憑證就可以了!還有,簽字人員一定要有勞動合同,這些是簽字真偽和員工身份的證明!

情況二、我們公司都是現金髮工資,可以嗎?

答:這是可以的,國家沒有要求也不會要求你們的支付方式必須是非現金。更何況現金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員工工資是可以現金支付的。

情況三、為什麼還有很多人必須銀行轉賬呢?

答:當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風行的年代,身處京滬廣深等一二線城市的你們,竟然用現金髮放工資?你們內控在哪裏?你們又是如何將發放員工的工資如實納税申報了呢?

其實,財務人員的這些疑問,可能是最大的風險,也是你們最大的問題。所以,沒有特殊目的,一定要選擇銀行轉賬發工資,税務來核查,拿出來一看,大家都省事!

由以上各種情況可以看出,税務稽查的時候不僅稽查工資表,還會去核查簽字記錄、銀行轉賬、收據等。僅僅憑一張工資表就想矇混過關肯定是不行的!

三、税務主要稽查4個方面

根據企業情況,稽查人員針對企業賬簿中的工資費用項目,從四個方面入手實施核查:

一、審核工資支出憑證

檢查企業的人員花名冊、考勤表、工資明細賬和計算表,審核工資發放憑證與銀行代發工資卡等憑證資料的數據是否對應無差異。

二、核查企業職工人數、薪酬標準是否存在異常

稽查人員分析企業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結合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和生產規模,核實從業職工人數和薪酬標準,重點核實月工資額低於5000元的人數佔比情況。

三、檢查“賬實”差異

審查分析企業“應付職工薪酬”賬户與實付工資總額是否對應,核對各種津貼、補貼、獎金的發放是否正確。檢查“應付福利費”賬户支出情況,核實企業通過該賬户發放現金和實物的具體情況。

四、結合第三方信息分析企業數據

利用金税三期系統和社保系統,核查工資表中人員與企業繳納社保人員在數量上是否存在較大差異,並對企業申報個人所得税人員的比例和收入情況實施核查。

四、2019年虛列工資風險加大!給會計人2點善意提醒!

一直以來,納税人企圖通過各種不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來偷逃税款,且手段多樣。比如:無中生有、虛造員工,常見手段還有虛增工資、陰陽工資。假工資表金額虛高,由財務會計入賬,以多列支出來偷逃企業所得税。

税務部門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虛列工資屬於“多列支出”行為,系偷税。虛列的工資不得計入成本,不得在計算所得税前扣除。企業一旦實施虛列工資的違法行為,不但會被追繳所得税,還會被處以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得不償失。

在此,提醒各位企業主和會計們,一定不要心存僥倖,虛列工資一旦被查到,將面臨罰款,數額巨大還可能面臨刑事責任。

1.工資成為燙手山芋,會計不要輕易去摸!

國地税合併之後,個人所得税和企業所得税有關工資薪金的斷層終於彌補上了,之前企業申報個税的工資和企業所得税的工資經常不一致,因為屬於不同的税務機關管理,所以往往成為很多企業鑽空子的地方,現在這個漏洞堵上了。

2.個税成為稽查重中之重!

大家關注的新個税法已經推出了,從公佈的徵求意見稿來看,各種專項扣除:子女教育、大病醫療、房租、房貸、養老,看上去每一項都有故事,更有學問,當然也藴含了很多風險。既然有很大的風險,那問題就來了,税務會把個税作為一個專項來稽查核查,那麼會計的風險也隨之而來!

五、附:個税稽查!

工資薪金必查30個風險點!快自查!!

風險集錦:

風險1

公司工資表中始終申報老闆一個人或者長期只給1、2個員工申報個税。

風險2

員工的工資長期為0元或者1元。

風險3

大部分員工的工資都是3500元或者臨近3500元。

風險4

規模較大或經營狀況較好的單位長期申報税額為0元。

風險5

存在部分員工雖然發放工資但是沒有進行全員全額個税申報。

風險6

個税申報的人員數跟繳納社保的人員數差距較大。

風險7

個税申報系統申報的工資薪金跟企業所得税年報中申報的工資薪金差距較大。

風險8

隱藏人數,從而達到小微企業標準來享受小微企業所得税優惠政策。

風險9

員工存在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工資薪金但是未自行進行個税申報。

風險10

公司存在自然人股權變更但是未申報個税。

風險11

公司年終存在向自然人股東分紅但是未代扣個税。

風險12

公司存在自然人股東借款長期不還又未用於經營。

風險13

公司經常出現向員工發放福利、補貼等但是未併入工資薪金申報個税。

風險14

公司存在虛列人數分解高工資達到少繳個税的目的。

風險15

公司存在讓員工拿費用發票來抵工資薪金的現象。

風險16

公司存在向客户贈送了大量的禮品,卻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

風險17

公司每月以誤餐補助名義發給職工的補貼、津貼,未併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税。

風險18

公司存在聘用退休人員、臨時人員上班但是未申報個税。

風險19

公司存在支付外部人員勞務費雖已代扣個税,但是沒有取得勞務費發票。

風險20

公司存在員工的工資薪金年所得超過12萬元以上但是未按照税法規定的期限進行自行納税申報。

風險21

公司存在每月定期發放員工出差補助之名義,達到少繳個税目的。

風險22

公司長期存在發放工資均通過現金髮放而且額度較大的現象。

風險23

公司存在一個納税年度多次使用年終獎個税計税辦法的情況。

風險24

公司存在經常為員工報銷與經營無關的日常費用的現象但是未申報代扣個税。

風險25

公司經常存在計提工資但是長時間不發放的現象。

風險26

會計編制的工資發放的記賬憑證僅僅附件為銀行代發工資的支付證明,而沒有人員明細。

風險27

公司存在以個人借款方式來規避工資個税的情況。

風險28

公司存在未按月發放工資,一次性補發數月工資但是計提個税錯誤的現象。

風險29

公司存在已經離職的員工仍在申報個税的現象。

風險30

公司存在人為變更個税申報的税目如將“工資薪金所得”變更為“股息、紅利所得”等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