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財評:抓住資本市場治理的“牛鼻子”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原創稿

據統計,截至6月9日,年內共有44家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以下簡稱“實控人”)遭受違規處罰,6家上市公司實控人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多家公司披露實控人刑事處罰公告。主管部門強化對實控人監管,抓住了資本市場治理的“牛鼻子”。

實控人能支配或實際支配上市公司行為,通過持股表決權優勢或股權縱橫捭闔。有的實控人本人親自出任上市公司董監高,有的能決定公司董事會半數以上成員選任。上市公司的“關鍵少數”包括董監高、控股股東、實控人等,而實控人又是“關鍵少數”中的“關鍵少數”。上市公司能否合規運作,實控人在其中起到關鍵作用。

當前常見的實控人違法違規行為,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個別實控人濫用控制權,通過關聯交易、資金佔用、違規擔保等謀取私利。二是實施市場操縱、內幕交易、短線交易、信披違規等與二級市場緊密關聯的行為。三是與證券市場關聯度不高的違法違規,比如行賄受賄等。

2020年以來,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會議多次提出,對資本市場違法犯罪行為“零容忍”。強化對實控人的監管和法律責任落實,不僅是貫徹落實“零容忍”工作要求的關鍵所在,也是倒逼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強化對中小投資者利益保護、整治證券市場風氣的關鍵所在。

對實控人違法違規行為,必須強化法律責任落實。新證券法對實控人指使造假上市、指使虛假陳述等都規定了相應的行政處罰措施。現實中有些實控人為了逃避法律責任,通過層層股權嵌套,躲在幕後控制上市公司,卻謊稱上市公司不存在實際控制人,對此必須強化股東穿透,明白無誤認定實控人、尤其是自然人實控人,由此法律責任的落實才有根本基礎。

對實控人違法違規,還要注重民事責任落實。比如實控人通過違規擔保、資金佔用等手法掏空上市公司,個別上市公司甚至因此面臨退市,對此應該通過股東代表訴訟、上市公司董事會追討等方式,及時將其侵佔的利益追回。另外,對於實控人市場操縱、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廣大利益受損投資者可向其追討民事賠償。相比行政罰款、刑事責任,鉅額民事賠償往往對實控人更有威懾力。

值得一提的是,現實中,實控人還可能實施一些目前尚無明文規定、但事實上卻可能損害市場和投資者利益的擦邊球行為,對此必須從完善實控人誠信義務的高度來彌補相關漏洞。

實控人最終控制上市公司資產經營,理應和董監高一樣負有誠信義務。2018年《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第63條規定實控人對上市公司及其他股東負有誠信義務。建議對實控人的誠信義務上升到法律高度予以明文規定,同時對於實控人違背誠信義務的行為,也規定相應的法律責任。由此,對於實控人一些打擦邊球行為,也可以違背誠信義務來追究相關責任,從而最大限度約束和規範實控人行為。

嚴厲打擊實控人違法違規,引導實控人合法合規運作,抓住“關鍵少數”中的“關鍵少數”,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這對引導上市公司專注主業、嚴守誠信、規範運作,持續優化資本市場生態,無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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