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期貨業步入發展快車道的同時,一張罰單引起了行業各方關注。
成立於1995年的老牌期貨公司新紀元期貨接到江蘇證監局發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及多位高管被予以警告並被罰款。
一宗罪:違法向關聯方提供借款
根據行政處罰書,新紀元期貨存在違法向關聯方提供借款的行為。據披露,2015年8月至今,灃沅弘(北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灃沅弘集團)持有新紀元期貨股份的比例持續在50%以上,為新紀元期貨控股股東。灃沅弘集團總經理助理安某某代灃沅弘集團持有上海邦投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邦投)90%的股份,灃沅弘集團實際控制上海邦投。因此,上海邦投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為新紀元期貨的關聯方。
2018年9月27日、11月26日,新紀元期貨使用自有資金分別向上海邦投提供借款1,100萬元、5,600萬元,兩次借款利息共計32.28萬元。
在知悉上海邦投由灃沅弘集團實際控制的情況下,灃沅弘集團實際控制人褚家如通過微信羣安排5,600萬元借款的相關事項;新紀元期貨董事兼副總經理黃敏在兩次借款的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同意,並在相關借款合同用印及付款流程中籤批;新紀元期貨首席風險官張利芬、財務負責人杜娟、資產管理部總經理相恆寧在相關借款合同用印或付款流程中籤批。
二宗罪:違法對外提供擔保
除此以外,新紀元期貨在實施資產管理業務時,存在違法對外提供擔保,以《業務合作函》或《承諾函》違規保本、保收益的行為。
第一,新紀元期貨向購買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資管計劃)的投資者提供《業務合作函》,涵蓋資管計劃間接持有人和直接持有人。
2017年2月,新紀元期貨設立“新紀元定增寶10號”“新紀元定增寶11號”(以下簡稱定增保10號、11號)資管計劃,新疆峯石盛茂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將其認購的定增保10號、11號的收益權設立財產信託“大業信託·聚鑫11號”和“大業信託·聚鑫12號”(以下簡稱聚鑫11號、12號)。中安百聯(北京)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安百聯)是聚鑫11號、12號的優先份額持有人,持有本金金額為15,896.6萬元。2017年9月15日,新紀元期貨向中安百聯提供《業務合作函》保證本金和收益。
2017年10月-2018年5月間,新紀元期貨分別向購買其設立的“新紀元開元56號”“新紀元全權2號”資管計劃的證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證通股份),購買“新紀元全權1號”資管計劃的潘某某,購買“新紀元紀元母基金7號”等7只資管計劃的章某某,購買“新紀元全權9號”資管計劃的張某提供《業務合作函》。上述投資者購買資管計劃總金額為27,400萬元,新紀元期貨通過提供《業務合作函》保證本金和收益。
第二,新紀元期貨在資管計劃逾期不能兑付後,向投資者及代銷機構提供了《承諾函》。
北京恆天明澤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恆天明澤)是新紀元期貨設立的“新紀元智享1號、2號、3號”和“智匯1號、2號”資管計劃的代銷機構,恆天中巖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恆天中巖)是新紀元期貨設立的“新紀元智尊1號”資管計劃的投資者。2018年10月下旬,上述資管計劃陸續不能兑付。2018年10月29日,新紀元期貨分別向恆天明澤、恆天中巖提供《承諾函》,對恆天明澤代銷金額67,320萬元及恆天中巖購買金額10,000萬元保證本金和收益。
第三,新紀元期貨向灃沅弘集團作為劣後方參與信託計劃的優先級投資者提供了《業務合作函》。
2017年12月29日,華寶信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寶信託)設立“華寶—寶洛豐盈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以下簡稱寶洛計劃),總規模25.11億元,其中優先級份額由華寶信託募集,劣後級份額由灃沅弘集團子公司北京鑫聚寶商務服務有限公司認購。
2018年1月-8月期間,新紀元期貨分別向持有寶洛計劃優先級份額的北京皓陽信息諮詢有限公司、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證通股份、山金金控資本管理有限公司、山金期貨有限公司、新東方油墨有限公司、東吳創新資本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提供《業務合作函》,承諾在灃沅弘集團不能按照本金加上12%左右年化收益履行回購義務的情況下,由新紀元期貨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上述《業務合作函》涉及的優先級份額本金共計105,000萬元。
新紀元期貨領近97萬元罰單
基於上述兩條違法行為,江蘇證監局決定對新紀元期貨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32.28萬元,並處以64.56萬元罰款;並對戴功斌給予警告,並處以5萬元罰款;對劉莎、黃敏、張利芬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撤銷期貨從業人員資格;對杜娟、相恆寧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萬元罰款。
新紀元期貨的總部位於江蘇省徐州市,成立於1995年,是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的首批期貨公司之一。不過,近年新紀元期貨的綜合業務表現在業內並不突出,由中國證監會組織實施的2020年期貨公司分類評價顯示,新紀元期貨的分類評價結果為D,是國內期貨公司中最低一級的分類評價結果。
據企查查信息顯示,新紀元期貨的大股東為灃沅弘集團,持股比例達到90%,此外,徐州市新世紀經濟發展有限公司及徐州市勝券投資有限公司分別持股7%及3%。
兩年來三度警告
值得一提的是,這並非新紀元期貨首次收到監管層的處罰,上文中所提到的違規保本保收益的情況,至少在2年前就已經引起監管層關注。
2019年3月21日,江蘇證監局在官網公示稱,對新紀元期貨開展了現場檢查。
經查,該公司資產管理業務開展過程中,存在與部分委託人簽訂包含賠償條款的“業務合作函”、與個別委託人及代銷機構補充簽訂承諾歸還本金及收益的“承諾函”等承諾保本保收益的情況,違反了《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八條第二項的規定。
根據《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江蘇證監局決定對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決定書中寫道:“你公司應以此為戒,切實整改,強化內部管控,提升合規管理水平,杜絕此類情況再次發生,並於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不過,這份警告並沒有讓新紀元期貨引起足夠的警惕。
在2021年1月,江蘇證監局再次出手監管,稱2019年3月查處的違規事項“尚未整改到位,嚴重危及公司的穩健運行”。
在這份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中,江蘇證監局表示,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76號)第五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決定對新紀元期貨公司採取暫停開展新的資產管理業務和期貨投資諮詢業務、暫停開展基金銷售業務,暫停核准新業務申請的行政監管措施。
另據界面新聞獨家報道,新紀元期貨董事長戴功斌因涉嫌職務侵佔,已被公安機關採取監視居住,總經理劉莎因涉嫌職務侵佔,已在年前被公安機關採取刑事拘留,起因是旗下15億資管產品踩雷某上市公司。
基金業協會官網顯示,新紀元期貨總計發行了157支資產管理計劃產品,最新成立的一支為新紀元瑞鑫1號資產管理計劃,成立時間是2018年6月13日,以後距今接近5年再無資管產品推出。此外,多支已發行的混合類或權益類資管產品目前的狀態顯示為“已終止”。
企查查顯示,灃沅弘集團已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企業,僅2020年就有5份執行文件發出,顯示履行情況均為“全部未履行”。
新紀元期貨和灃沅弘集團同時還涉及財產保全案,於2020年12月24日被裁判凍結銀行存款4000萬元。
責任編輯:何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