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訊 張林霞 6月28日,融創中國(01918.HK)發佈附有特定履行契諾的融資協議。
據公告顯示,於2021年6月25日,公司作為借款人及公司若干附屬公司作為附屬公司擔保人,與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恆生銀行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創興銀行有限公司及中信銀行(國際)有限公司作為貸款人,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亦作為融資代理人,訂立一份融資協議,內容有關最高額為3.5億美元(或其等值)的融資。融資期限為自融資協議日期起為期36個月,融資所得款項用於集團現有債務再融資。
根據融資協議,倘(i)孫宏斌先生、其家族成員及家族信託以及其各自的聯屬人士不再合共實益持有(a)公司百分之三十或以上的已發行股本,或(b)在公司股東大會上按可投票數至少百分之三十投票權的公司已發行股本;(ii)許可持有人不再共同控制公司;或(iii)孫宏斌先生不再為公司董事會主席,融資代理人將依照大多數貸款人的指示通過向公司發出事先通知,取消融資協議項下的融資並且宣佈所有未償還貸款連同應計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立即到期及應付。
一旦導致上市規則第13.18條下責任的情形持續存在,公司將根據上市規則第13.21條繼續於隨後的中期及年度報告中作出相關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