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歐浦實控人將被終身證券市場禁入
北京商報訊(記者 劉鳳茹)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2019年2月*ST歐浦(002711)被立案調查。如今,該案件已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以下簡稱“廣東證監局”)調查完畢。10月11日晚間,*ST歐浦發布公告稱,公司已收到廣東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從預罰單來看,*ST歐浦實際控制人陳禮豪將被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經查明,*ST歐浦及相關責任人存在未按規定披露對外擔保、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關聯交易情況以及公司時任董監高參與及知悉情況等違法事實。
廣東證監局認為,*ST歐浦未及時披露對外提供重大擔保、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關聯交易的行為,涉嫌違反2005年《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所述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有重大遺漏的情形;*ST歐浦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和法定代表人陳禮豪是上述違法行為的組織決策者、主要實施者,涉案交易均由其簽字決策並安排執行,在知悉上述事項的情況下未勤勉盡責、推動公司及時披露,是*ST歐浦上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時任董事田潔貞、李磊、肖芳、陳運濤知悉並簽字審批了上述部分對外擔保事項,未及時向董事會報告並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時任董事畢國棟和時任財務總監魏來知悉上述部分對外擔保事項,未及時向董事會報告並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對此,廣東證監局擬決定對*ST歐浦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陳禮豪給予警告,並處以90萬元的罰款,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30萬元,作為實際控制人罰款60萬元;對田潔貞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對李磊、肖芳和陳運濤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0萬元罰款;對畢國棟和魏來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
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證券市場禁入規定》(證監會令第115號)第三條和第五條的規定,廣東證監局擬決定對陳禮豪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田潔貞採取十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李磊、肖芳和陳運濤採取三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針對公司相關問題,北京商報記者致電*ST歐浦證券部進行採訪,不過對方電話未有人接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