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資券商困境未解:中資撤退、外資衝鋒,摩根士丹利華鑫股權再度被轉讓
本文來源:時代財經 作者:武佩璇
華鑫證券“卸包袱”的進度又向前跨了一大步。
近日,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披露了華鑫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文中稱“華鑫證券”)轉讓摩根士丹利華鑫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摩根士丹利華鑫證券”)39%股權的轉讓項目,轉讓價格約5.7億元。
項目信息顯示,摩根士丹利華鑫證券的另一位股東——摩根士丹利表示,不放棄本次轉讓股權的優先購買權。
目前,摩根士丹利持有摩根士丹利華鑫證券51%的股權,華鑫證券持股49%。
關於股權轉讓事宜,時代財經4月29日聯繫華鑫證券,其相關工作人員表示:“一切以華鑫股份(600621.SH)的公告為準,其餘問題不方便回覆。”
在其相關公告中,華鑫股份表示,此舉是為了為了優化公司資產結構,合理配置資源,綜合考慮公司整體發展戰略和實際經營需要。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合資變“投資”
摩根士丹利華鑫證券是2011年由摩根士丹利與華鑫證券成立的合資券商,其中華鑫證券是上市公司華鑫股份的全資子公司。二者合資設立的還有摩根士丹利華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摩根士丹利華鑫基金”)。
從華鑫股份披露的財報來看,從2018年起,摩根士丹利華鑫證券這家孫公司就開始出現虧損,也就是在這一年,華鑫證券開始謀求轉讓所持摩根士丹利華鑫證券的2%股權。當時,華鑫證券是摩根士丹利華鑫證券的控股股東,佔股51%。到了2019年,華鑫股份財報顯示,摩根士丹利華鑫證券繼續出現較大幅度虧損,對華鑫證券整體經營業績造成一定影響。
轉讓股權的交易直到2020年才真正落地,當時2%股權的成交價為3.76億。2020年3月份,摩根史丹利得到摩根士丹利華鑫證券2%的股權,成為控股方,而華鑫證券的持股比例從51%降至49%。
據公司年報,2020年華鑫股份的營業總收入為17.91億,歸母淨利潤7.08億,同比分別增長了39.86%和1002.6%。年報中提到,華鑫股份核心業務為證券業務,報告期內公司收入和損益主要來自於華鑫證券。同時,關於淨利潤增加,華鑫股份表示轉讓摩根士丹利華鑫證券2%股權事宜,為公司增加淨利潤4.76億元。
而這一年摩根士丹利華鑫證券的營業收入為3.28億元,淨利潤僅為140.84萬元。
在2020年年報中,華鑫股份明確表示,不再將摩根士丹利華鑫證券納入合併報表範圍,剩餘49%的股權轉入長期股權投資權益。這個曾經多次被寫入年報、“融匯了國際經驗和本土智慧”的合資公司,在貢獻了幾年不盡如人意的業績後,終於被華鑫股份轉為了一項“投資”。
而就在年報發表當日,華鑫股份宣佈,同意華鑫證券公開掛牌轉讓所持摩根士丹利華鑫證券39%股權。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網站顯示,此次轉讓價格為5.69億元。而這距離上次作價3.76億轉讓2%股權交易達成的時間僅一年,價格大打折扣。
更值得注意的是,華鑫股份此次同時將摩根士丹利華鑫基金36%的股權一併出讓,作價3.89億元,兩筆交易總價約9.58億。
可見,“摩根士丹利華鑫”這個曾經的外資金融巨頭和中國本土金融機構結合的品牌,發展並不順暢,中資也開始慢慢從中撤退了。
中資撤退、外資衝鋒
在中資撤退的同時,外資憑藉着中國的金融開放政策開始衝鋒。
自2018年證監會將外資持有證券公司股權比例限制放寬至51%後,各大合資券商的股權變動開始加快。到了2020年4月,證券、基金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限制正式取消,證券行業開始迎來大批外資控股的券商。
據時代財經統計,截至目前,中國共有17家外資/合資券商,其中有9家外資控股券商。瑞銀證券、瑞信方正、摩根士丹利華鑫、高盛高華都是2018年之後通過提升股權比例獲得了控股權。
信息來源:證監會。製圖:時代財經
今年4月27日,法國巴黎銀行申請設立證券公司,證監會已接收相關材料。這也是今年首家外資申請設立的券商。此外,還有10家外資/合資券商正在“排隊”。
信息來源:證監會。製圖:時代財經
行業內通常認為,合資券商會帶來“鯰魚效應”,加劇中國證券行業的競爭,同時,也能倒逼中國券商的轉型升級。
但事實上,合資券商在中國的生意做得一直不順,以中國內地首家外資(港資)控股證券公司——匯豐前海為例,其在2020年的營業收入為2.12億,淨虧損1.36億,比摩根士丹利華鑫證券的業績還難看。
而據證監會2019年證券公司排名數據顯示,在營業收入、淨利潤、核心淨資本等專項指標中,除中金公司、中銀證券、光大證券外,其餘外資參股或控股的券商均排在行業後列。
2019年營業收入排名。圖片來源:中證協
粵開證券分析師李興表示,外資謀求控股的主要原因有兩方面,一是目前中國證券行業處於高速發展時期,在資本市場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行註冊制的大背景下,中國證券市場對於外資的吸引力也與日俱增;其二,外資控股有助於加強其對證券公司的控制權,一方面可與母公司開展更多業務協同,另一方面有利於減少因不同股東戰略分歧產生的經營障礙。
李興認為,外資券商處於發展初期,尚未形成一定的競爭優勢,發展受限主要由於資本規模、業務牌照、網點較少和缺乏業務協同等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