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上交所科創板發佈吉利汽車問詢回覆,在回覆中吉利汽車表示,公司具備很強的科技屬性,在新能源汽車發展上已儲備多條技術路線,公司正在研發第二代HEV系統,目標節油率將達45%,比肩日本車企的相關指標。
今日,上交所官網公佈了《關於吉利汽車控股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申請文件的審核問詢函的回覆》(以下簡稱問詢回覆)。問詢回覆顯示,上交所於9月6日發出《關於吉利汽車控股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申請文件的審核問詢函》(以下簡稱問詢函),問詢內容包括髮行人股權結構、董監高等基本情況、核心技術、發行人業務、公司治理與獨立性等六大方面,共涉及27個具體問題。
吉利指出,作為已在境外上市的紅籌企業,公司符合上市標準,即市值200億元人民幣以上,且擁有自主研發、國際領先技術,科技創新能力較強,在同行業競爭中處於相對優勢地位。吉利強調,公司具有突出的科技創新能力,通過自主研發形成了大量境內外專利、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並獲得了多項科技獎勵、參與承擔了多項各級研發項目。同時,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研發體系,研發方向覆蓋乘用車重要核心技術及主流科技創新方向,擁有規模龐大的高水平研發團隊。在新能源汽車發展上已儲備多條技術路線,公司正在研發第二代HEV系統,目標節油率將達45%,比肩日本車企的相關指標。吉利汽車同時表示,後續外商投資股比限制放開後,吉利汽車將有望獲得整車製造資質,將可直接從事整車的生產。
上交所還要求吉利汽車針對是否與控股股東旗下沃爾沃、領克等品牌存在同業競爭進行説明吉利汽車對此表示:“公司控股股東控制的主營業務涉及乘用車研發、生產及銷售的主要乘用車品牌中,沃爾沃、路特斯、極星汽車與吉利汽車在歷史沿革、主要資產、人員、主營業務等方面相互獨立,不存在直接競爭或利益衝突,與公司不存在同業競爭;領克投資為吉利汽車的合營企業,其主營業務與公司存在一定競爭關係,但相關情形未對公司構成重大不利影響,不構成公司本次科創板發行上市的實質性障礙。”
同時,吉利汽車乘用車品牌與寶騰汽車存在明顯的銷售區域差異和產品定位差異,目標消費羣體存在明顯分割,公司與寶騰汽車不存在直接競爭關係,不存在非公平競爭、利益輸送及相互或者單方讓渡商業機會情形,對未來發展不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因此,公司與寶騰汽車不存在同業競爭的情形。
根據吉利汽車提交的招股書信息顯示,公司擬首次公開發行不超過17.31億股(不含超額配售部分),不超過發行後股份總數的15%。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後主要用於公司主營業務項目及補充流動資金。按招股書計劃,吉利汽車擬使用募集資金200億元,投入新車型產品研發項目、前瞻技術研發項目、產業收購項目,並補充流動資金。
文/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王榮輝編輯/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