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財立方記者 王磊彬 陳詩昂
5月13日,深交所終止對江蘇傲倫達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傲倫達)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審核。這是在傲倫達於5月10日提出撤回上市申請材料後,深交所根據有關規定,終止對其在創業板上市的審核。
據大河報·大河財立方記者統計,今年以來,主板、創業板、科創板共計115家企業終止審核,其中,主板終止12家、創業板終止63家、科創板終止40家。
一投行人士在接受大河報·大河財立方記者採訪時表示,在IPO監管收緊背景下,無論是審核問詢還是輔導驗收,都比以往更加嚴格。隨着新規實施,受理企業數量有所下降,保薦機構、發行人的責任也進一步壓實,一個開放、透明、有效的資本市場約束機制正在形成。
4月份IPO企業受理數量大幅下降
在資本市場監管趨嚴的大背景下,IPO企業受理數量有所下降。
今年4月份,科創板、創業板共13家IPO企業獲得受理,同比大幅減少82%,環比降幅也達38%。5月份,科創板僅受理4家企業,創業板受理8家企業。
數據顯示,2020年3月份,兩個板塊雖然受理數量只有19家,與今年同期的21家相差無幾,但去年4月份迅速飆升至71家。
若將今年的數據與去年四季度對比,受理數量的下滑趨勢更為明顯:2020年10月、11月,兩個板塊合計受理數量分別有40家、45家,12月份為137家。
對此,某證券公司投行部負責人表示,今年以來IPO審核從嚴,如果項目有瑕疵,建議先把基礎打牢,不要着急申報。
“在企業上市輔導方面,各地證監局都對輔導企業提出了更高要求。之前,為了提高上市公司數量,有些地方可能會出現監管部門對企業監管不嚴的情況,而現在從輔導備案到輔導驗收一切從嚴,比如強調底稿完整性、資金流水核查等。”這名負責人説。
4月30日晚,證監會就《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輔導監管規定》對外公開徵求意見,對輔導目的、驗收內容、驗收方式等內容進行了統一規定。其中提到輔導期原則上不少於3個月;驗收方式有現場走訪、約談、組織證券市場知識測試或抽查底稿等相結合的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申報速度放緩,但IPO發行節奏仍然保持常態化。
具體來看,前4個月科創板共有45家企業上會,其中41家過會,1家暫緩表決,3家被否,過會率91.11%;創業板共計77家公司上會,其中73家過會,4家被否,過會率為94.81%;主板共有31家企業上會,其中28家過會,1家暫緩表決,2家被否,過會率90.32%。
今年以來115家企業IPO按下終止鍵
5月13日,深交所決定終止對傲倫達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審核。
據大河報·大河財立方記者統計,今年以來,主板、創業板、科創板共計115家企業終止審核,其中,主板終止12家、創業板63家、科創板40家。
值得注意的是,深交所網站信息顯示,創業板IPO終止多數為主動撤回,因審核不通過而終止的僅有4家。
今年1月29日,證監會公佈了《首發企業現場檢查規定》,對現場檢查的適用範圍、檢查對象和程序等進行了規定,並且明確各個板塊的首發申請企業均適用。1月31日,證監會公佈了首發企業信息披露質量抽查抽籤情況,共有20家企業被抽中,其中科創板9家,創業板11家。
截至目前,20家被抽查的企業中已有16家企業終止IPO審核,比例高達80%。其中,科創板終止企業為7家,創業板終止企業為9家。
證監會表示,後續將抓好落實,對現場檢查中發現的發行人信息披露及中介機構執業質量問題進行分類處理,嚴格對保薦機構的評價標準,加大獎懲力度,進一步壓實各方責任。證監會還表示,將常態化開展問題導向及隨機抽取的現場檢查。
企業上市終止多數為主動撤回
大河報·大河財立方記者瞭解到,企業被終止審核的原因多數為發行人主動撤回發行上市申請或保薦人撤銷保薦。
5月8日,深圳市乾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乾德電子)撤回創業板發行上市文件,深交所根據創業板上市審核規定,對其終止審核。
據悉,乾德電子此前已經通過了創業板審議會議,但是在上市之前,選擇撤回了IPO申請材料。該公司的申請材料於去年7月10日被受理,中間經歷了兩輪問詢。
5月10日,上交所發佈公告終止對上海冠龍閥門節能設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冠龍股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的上市審核。
公告顯示,上交所於2020年11月16日依法受理了冠龍股份科創板IPO申請,並按規定進行了審核。2021年5月5日,冠龍股份及其保薦人長江證券向上交所提交了撤回申請文件。根據《審核規則》,上交所決定終止其發行上市審核。截至終止審核前,冠龍股份共經歷三輪問詢。
在第三輪問詢中,上交所對冠龍股份科創板屬性、與台灣明冠的關係以及研發費用等提出3個問題。值得注意的是,與台灣明冠的關係在三輪問詢中均被提及。
據悉,交易所的問詢多數情況下涉及持續經營能力、實控人穩定性、關聯交易合理性、信披是否真實完整,以及是否與上市板塊契合等。針對創業板企業,是否符合創業板定位被關注;針對科創板企業,是否具備科創屬性、是否符合科創板定位等被問及。
中國證監會主席易會滿曾在2021年3月19日舉辦的中國發展高層論壇圓桌會議上指出高比例撤單的原因。易會滿表示,不少保薦機構執業質量不高是其中一個重要原因。針對這一問題,今年以來證監會、上交所、深交所已出台多項新規來壓實中介機構“看門人”把關責任。
而滬深交易所也表示,對於現場檢查進場前撤回的項目,如發現存在涉嫌財務造假、虛假陳述等重大違法違規問題的,保薦機構、發行人都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絕不能“一撤了之”,也絕不允許“帶病闖關”。
嚴把“入門關”已是趨勢
針對目前企業輔導、交易所受理、證監會監管均收緊的現象,某證券公司投資銀行上海總部業務總監、保薦代表人在接受大河報·大河財立方記者採訪時表示,科創板、創業板剛推行註冊制時,部分企業、券商認為上市條件可能寬鬆,今後企業上市將會容易。“甚至還有些企業、券商認為,註冊制放鬆上市門檻,企業一定要趕在前期上市,要不然,以後估值可能不會那麼高,事實並非這樣。”
“企業上市是一個系統工程,業績是一方面,企業內部治理、財務規範程度同樣也是上市考核的重要指標。”這名保薦代表人稱,如果企業急於求成,財務的規範程度、內部治理等底稿不能保證準確與盡善盡美,後期可能出現撤材料的現象。
“IPO嚴監管下,要求企業信息做到真實準確。信息真實監管層才敢放權,要不然可能坑騙了投資人,坑了投資人就等於殺雞取卵,市場就會失去誠信。不僅影響企業自身發展,也影響整個資本市場發展。”這名保薦代表人稱。
還有投行人士表示,目前,新三板、創業板、科創板都在逐步完善,規模不大的中小型企業可以分流到精選層,配合精選層直接轉板制度,符合條件就轉板,但這一切的前提是信息披露真實準確。
編輯丨丁新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