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近來,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加大電煤列車運力投放,持續優化太焦、侯月鐵路等重點煤運通道的裝車組織調度,充分保障用煤需求。圖為一列電煤運輸列車正在濟源站專用線抑塵環保大棚內進行煤炭裝車作業。 王 瑋攝(人民視覺)
本報北京2月27日電 (記者邱海峯)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印發通知,進一步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引導煤炭價格在合理區間運行。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司長萬勁松表示,煤炭是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產品,今後一段時期,我國能源消費仍需立足以煤為主的基本國情。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有利於穩定市場預期,遏制投機資本惡意炒作,防止煤炭價格大起大落;有利於穩定下游企業用能成本,保持經濟平穩運行。
萬勁松介紹,上世紀90年代,我國煤炭價格逐步放開由市場形成。但受多方面因素影響,煤炭的市場機制還不完善,加之投機炒作推波助瀾,部分時間存在市場失靈的情況,導致煤炭價格大起大落,並帶來不利影響。比如,2015年,煤炭價格過度下跌,導致煤炭企業普遍虧損,生產積極性嚴重不足,影響行業健康發展;去年10月份,煤炭價格脱離供求基本面、短期內大幅飆升,燃煤發電行業虧損嚴重,影響電力安全穩定供應。
“從多年市場運行情況看,煤炭市場價格客觀上存在一個合理區間。”萬勁松説,我國煤炭自給率超過90%,上下游關係長期穩定,明確價格合理區間、強化區間調控、引導煤炭價格在合理區間運行,完全具備條件。應該看到,提出煤炭價格合理區間,不是要對煤炭實行政府定價,目的是在堅持煤炭價格由市場形成的基礎上,建立價格區間調控機制,實現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的更好結合。從具體內容來看,這次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可以概括為“兩個明確、三項保障”。
“兩個明確”:一是明確了煤炭價格合理區間。從目前階段看,秦皇島港下水煤(5500千卡)中長期交易價格每噸570—770元(含税)較為合理,上下游能夠實現較好協同發展,這也是行業普遍共識。綜合考慮合理流通費用、生產成本等因素,相應明確了煤炭重點調出地區(晉陝蒙三省區)出礦環節中長期交易價格合理區間。二是明確了合理區間內煤、電價格可以有效傳導。目前,燃煤發電執行的是“基準價+上下浮動不超過20%”的市場化電價機制。這次提出煤炭價格合理區間,燃煤發電企業可在基準價上下浮動不超過20%範圍內及時合理傳導燃料成本變化,煤價、上網電價、用户電價通過市場化方式實現了“三價聯動”,從根本上理順了煤、電價格關係。
“三項保障”:首先,提升供需調節能力。保障煤炭產能合理充裕,完善煤炭中長期合同制度,進一步增強政府可調度儲煤能力,完善儲備調節機制。其次,強化市場預期管理。健全成本調查和價格監測制度,規範煤炭價格指數編制發佈行為。煤炭價格超出合理區間時,充分運用各種手段和措施,引導煤炭價格迴歸。第三,加強市場監管。嚴禁對合理區間內運行的煤、電價格進行不當干預,加強煤、電中長期合同履約監管,強化期現貨市場聯動監管和反壟斷監管,及時查處價格違法違規行為。
萬勁松表示:“下一步,我們將指導督促各地、各有關企業迅速抓好落實,確保政策儘快落地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