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新京報
9月17日,天津廣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廣宇發展”)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下發的《關於對天津廣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
據悉,廣宇發展於9月6日發佈《關於籌劃重大資產置換暨關聯交易的提示性公告》稱,擬將下屬房地產公司及物業公司股權等資產負債與控股股東魯能集團有限公司、關聯方都城偉業集團有限公司合計持有的魯能新能源(集團)有限公司100%股權進行資產置換。該公告披露以來,廣宇發展股票交易多次觸及股價異常波動情形,截至9月17日收盤,公司股價累計漲幅達159.34%,與大盤偏離值較大。
對此,深交所在關注函中提出相關問題,並要求廣宇發展於9月24日前將核實情況書面回覆並對外披露。深交所要求廣宇發展結合置入標的魯能新能源的主要財務數據等,説明此次資產置換是否可能導致公司經營業績出現較大波動,並充分提示本次重組涉及的相關風險。根據深交所相關規定,關注、核實相關事項,確認公司是否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本面是否發生重大變化。
深交所要求廣宇發展根據相關規定,向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書面函詢,説明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是否籌劃其他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並要求其書面回覆。此外,根據相關規定,詳細説明近期接待機構和個人投資者調研的情況,是否存在違反公平披露原則的事項。
此外,深交所還要求廣宇發展核查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直系親屬是否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是否存在涉嫌內幕交易的情形。
同一天,就與控股股東進行資產置換事宜,廣宇發展發佈公告稱,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規範開展重組中介機構選聘、相關標的資產梳理及資產置換方案論證等工作,本次交易的有關事項正在積極推進中,具體交易的資產範圍、交易價格等要素均未最終確定,交易雙方尚未簽署任何協議,交易方案仍需進一步論證和溝通,並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必要的決策和審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