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 鄧如菲 11月20日,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核委員會2023年第94次審議會議結果公告,浙江中力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力股份”)首發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公告顯示,上交所要求發行人代表説明客户林德叉車入股的情況以及與林德叉車關聯交易的公允性;ClassIII 電動叉車的銷售是否對林德叉車存在重大依賴,ClassIII 電動叉車銷售收入的增速放緩或下降是否對發行人整體業績產生較大不利影響,相關風險揭示是否充分。此外,要求説明報告期授予和行權的各項權益工具情況,股份支付的會計處理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據查,中力股份成立於2007年9月20日,法定代表人為何金輝,註冊資本3.4億元,是一家專注於電動叉車等機動工業車輛研發、生產和銷售的高新技術企業。中力股份實際控制人為何金輝,合計控制中力股份71.47%股權。
中力股份首發過會,客户林德叉車關聯交易公允性被問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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