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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華所回覆問詢函:達華智能孫公司返傭收入商業合理性存疑

由 簡振武 發佈於 財經

今日(6月23日),達華智能(002512,SZ)回覆了深交所的年報問詢函。達華智能2020年報被其年度審計機構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大華所)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深交所也關注了保留意見。其中涉及達華智能的孫公司廈門東東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東東公司),大華所對該公司的銷售返傭應收款出具了保留意見。

據達華智能公告,大華所在回覆問詢函時表示:“我們已執行的審計程序及獲得的審計證據,尚不足以説明東東東公司在該手機貿易鏈條中居於主導地位並參與到手機貨物控制權的購銷轉移,因此對東東東公司間接從最終供應商獨家獲得全額返傭收入的商業合理性存疑。”

東東東公司銷售返傭遭問詢

據達華智能公告,2018年度至2020年度,東東東公司實現收入分別約為2.17億元、0.12億元和0.31億元。

圖片來源:達華智能公告截圖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之所以大華所認為東東東公司“商業合理性存疑”,主因在於該公司的手機貿易業務。

在2020年年報中,達華智能簡短披露了東東東公司是如何“賣手機”的。達華智能稱:“東東東公司利用其掌握的採購與銷售渠道,聯繫手機的最終供應商與下游客户共同打造手機貿易產業鏈,並從該項業務中賺取銷售達量佣金以及銷售差價。”

深交所在問詢函中要求達華智能説明“東東東公司從事業務的具體內容、經營模式及銷售返佣金額的確認過程和會計處理”。

達華智能表示,從2014年開始,東東東公司與電信運營商持續合作“存話費送手機”或融合套餐營銷等形式的業務,由東東東公司採購手機,加價銷售電信營運商或通過話費分成的方式獲取收益。

“在此類型業務中,東東東公司積累了大量手機貿易經驗與上下游採購銷售資源,由於銷量大且穩定,公司資信良好,故與手機供應商的合作過程中,可以採購到市場緊俏商品或給予價格優惠。”達華智能稱。

據達華智能披露,2017年~2019年,東東東公司手機貿易業務實現銷售收入分別約為4.3億元、2.1億元和389.08萬元。2020年,東東東公司該項業務如按總額法確認收入約3.5億元,按淨額法為確認收入180.67萬元。

大華所在回覆問詢時表示,東東東公司2020年度的該業務佣金收入總額約2465萬元,對達華智能2020年合併淨利潤影響重大但不具有廣泛性。大華所認為:“如果東東東公司不能獨家享有該全額返傭收入,而需與上下游經銷商按各自承擔的責任義務或貢獻大小重新分配該返傭收入,則可能影響到營業收入、應交税費、其他應收款及其他應付款等會計科目的部分調整。”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5日,達華智能與重慶市繽紛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簽署了《廈門東東東科技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約定以承債方式將東東東公司以股權交割日賬面淨資產作為交易對價進行轉讓。

實控人與一致行動人陷“內鬥”

除了被年度審計機構出具保留意見,以及被交易所問詢之外,達華智能實控人與其一致行動人也正陷入表決權委託糾紛當中。

2016年,達華智能實控人蔡小如通過協議轉讓的方式將一部分達華智能股權轉讓給了珠海植遠投資中心(有限合夥)(以下簡稱珠海植遠)。同時,珠海植遠也將部分股權的委託表決權授予了蔡小如。

2020年11月,達華智能披露,珠海植遠提前終止所持股份表決權委託給蔡小如行使的事宜。

達華智能在2020年報中表示,蔡小如與珠海植遠表決權的糾紛仍在北京仲裁委員會審理過程中,尚未有生效裁決。“公司無法判斷珠海植遠提前終止表決權委託事項是否具備法律效力,需等待北京仲裁委員會就蔡小如的仲裁請求作出裁決方可最終確定”達華智能表示。

對此,深交所在問詢函中要求達華智能説明上述股東糾紛對公司生產經營、公司治理及經營決策、控制權穩定性是否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達華智能表示,2020年12月,公司召開了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上蔡小如和珠海植遠投票為反方向。經溝通後,蔡小如與珠海植遠皆同意提前終止的8700餘萬股股票表決權爭議部分不計入有效表決。

珠海植遠表示:“我單位本次聲明放棄行使上述股票在本次股東會的表決權。我單位作為該股票及所對應表決權的所有人,前述聲明不代表我單位該股票對應的表決權歸屬於蔡小如。”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除了深陷表決權委託糾紛之外,蔡小如持有的股權遭司法凍結、拍賣,其或喪失對達華智能的控制權。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