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 張林霞 12月16日,據公眾號遠洋集團官微披露,遠洋集團(03377.HK)發佈公告,遠洋集團與大股東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人壽”)正式訂立金融框架協議。中國人壽可根據其投資需求認購遠洋集團發行的金融產品,認購金額上限為三年內人民幣150億元或等值外幣。協議約定,遠洋集團可發行金融產品包括於中國境外公開或非公開發行的美元債、可轉債、結構化融資產品等;於中國境內交易所、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或經國家發改委批准的公開或非公開發行的公司債、中期票據、結構化產品;以及於境內外發行的信託產品和保險資金債權投資計劃。
該協議系續簽,將於2022年1月1日生效。雙方曾於2019年3月訂立《金融產品交易框架協議》,認購金額不超過120億元人民幣。新框架協議項下的交易,將顯著增強中國人壽與遠洋集團在資本市場的協同效應,實現雙方互惠互利、共贏發展。一方面,中國人壽可以豐富投資品種,獲得更好的投資回報;另一方面,遠洋集團可以優化債務結構,為聚焦主業、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提供有力支持。
自2009年入股遠洋集團以來,中國人壽維持遠洋集團第一大股東的地位已超過10年,雙方持續推進各業務領域合作,取得豐碩成果。
在不動產投資領域,由中國人壽與遠洋集團聯手打造的、位於北京CBD核心區的中國人壽金融中心於2019年5月正式亮相,成為兩大企業深度合作的又一里程碑事件。遠洋集團還為中國人壽代建江蘇省分公司培訓中心、山東省分公司營業用房、浙江省金華區域檔案中心、陝西省分公司綜合樓等項目。
在養老服務領域,2018年3月,中國人壽攜手遠洋集團旗下高品質、國際化養老服務品牌“椿萱茂”,就長期護照險合作事宜簽署框架合作協議,共同探索長期護理保險業務新模式;雙方還在2021年達成深度合作,加強資源共享,並依託分佈在一、二線城市的近30家椿萱茂項目,開展保險產品銷售和養老社區入住權益合作,全面踐行“保險+養老”戰略生態佈局。
多年來,圍繞遠洋集團的治理與發展,中國人壽始終保持着高度關注。尤其是在房地產市場波動的2021年,作為第一大股東的中國人壽, 更是給予了遠洋集團多方面的支持。9月,經中國人壽提名,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詹忠先生增派為遠洋集團非執行董事,至此,來自第一大股東的董事席位已增至3位。10月,中國人壽再次派駐嚴民女士為遠洋控股集團(中國)有限公司(境內AAA評級主體平台)財務總監,協助推進遠洋集團投資、融資相關工作。
2021年2月,中國人壽與遠洋集團正式簽署戰略合作協議,雙方本着“資源共享、優勢互補、互惠互利、合作發展”的原則,聚焦資本紐帶關係、金融產品、保險業務、不動產投資、物業服務、養老六大領域的合作。此次與中國人壽訂立金融框架協議,正是大股東對遠洋集團高質量穩健發展的支持與認可,亦代表雙方戰略合作關係進一步穩固和深化。
良好的資本紐帶關係是企業對抗風險、獲得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近年來,得益於大股東中國人壽的鼎力支持,遠洋集團在樹立良好持續的資本市場信用形象、保持安全穩健的財務指標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績。遠洋集團將繼續堅持穩健經營策略,在確保財務狀況穩健的原則下,通過提高投資標準、堅持城市深耕、夯實產品品質等策略,保持開發主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全力優化股東權益和投資回報。
文章來源:樂居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