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買車必須在店內上保險?銀行貸個款卻被自動投了保?近日,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一眾消費者在三方投訴平台反映,在4S店買車被告知必須一同購買保險產品,而在網貸平台借款後被強制搭售、捆綁銷售保險產品。
業內人士認為,捆綁銷售、強制搭售是透支保險業商業信譽的短期行為,險企要更多的維護消費者權益,而非侵犯。
因強制投保被罰,君龍人壽:已全面關停相關借意險業務
買房捆綁車庫,景區門票捆綁觀光車票...捆綁銷售一直觸及着消費者的敏感神經。而如今,4S店不買車險就不能買車,買車票、貸個款卻“被”保險也不再是新鮮事,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趨勢。
搭上貸款“順風車”的借意險接連上演“花式”翻車。3月14日,貴州銀保監局公佈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君龍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君龍人壽”)因強制消費者在借款過程中投保意外險等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處罰。
針對上述強制消費者在借款過程中投保意外險的情況的整改措施,君龍人壽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業務是2019年2月、3月陸續與第三方保險中介機構合作開展的,公司在2019年業務開展後通過內外部作業反饋,發現該業務存在相關問題,已於2019年5月30日全面關停了與第三方保險中介機構合作的借意險業務,並於2019年8月15日前與相關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對於有商家搭售保險產品的行為,首都經貿大學保險系副主任李文中表示,要全面地、辯證地去看。能夠在尊重消費者選擇權的基礎上為他們提供更多實惠,那麼這樣的搭售就是合理的。反之,如果商家要求所有購買特定商品或者服務的消費者都必須購買指定保險,那也是不妥的。
保險專業律師李濱表示,捆綁銷售、強制搭售保險產品主要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這兩種銷售方式在微觀上顯示了保險公司與消費者達成了購買的合意。但本質上,消費者是被迫完成的,這不僅侵犯消費者的兩項合法權益,也可能對保險公司的商業信譽以及保險產品的認同造成很嚴重的負面影響。對保險公司或者行業而言,是一種急功近利,透支保險業商業信譽的短期行為。
消費者“訴苦”不斷!捆綁銷售為哪般?
強制搭售、捆綁銷售保險產品收到監管一紙罰單的背後,大量相關投訴頻頻出現。北京商報記者通過第三方投訴平台黑貓投訴發現,捆綁保險相關的投訴已超過上萬條。
梳理不難發現,涉及的相關投訴多集於在貸款平台,大部分投訴人均表示,當初在某貸款平台借貸,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捆綁銷售了保險產品。且捆綁在貸款利息裏,每月需要交不少的保費。
一位匿名投訴人稱,通過來分期(總公司即趣店)現金貸款發現強制捆綁了易安保險多筆意外險。另一位用户“A擁菢過後”發起投訴稱,在借款平台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購買了易安保險。此外,永安保險、紫金財險等保險公司也陷入了捆綁銷售的風波中。
除了網貸平台更容易“踩雷”外,在維權案例、監管罰單、媒體曝光中,銀行、車商、4s店等也有相關強制搭售、捆綁銷售保險的情況。北京商報記者梳理發現,一些網絡平台以默認勾選、強制勾選等方式進行捆綁搭售的現象,強制要求消費者購買非必要的產品或服務,其中包括意外險、隔離津貼險等。也有一些操作不合規範的售票員,會在出售車票的時候默認乘客加購把保險附帶上,強行捆綁銷售車票與保險。
4S店強制賣車險,買車票、貸個款卻“被”投保,線上網貸平台、銀行等機構也存在捆綁銷售、強制搭售的現象。那麼,保險公司以及各渠道為何熱衷並縱容捆綁銷售、強制搭售保險產品的行為?
李文中表示:“商品搭售保險也會給保險公司帶來更多的業務。因此,在實踐中,保險公司往往放任合作方強制搭售保險。對於貸款銀行來説,搭售保險既防範了貸款風險又能夠獲取保險佣金,對於其他商家來説搭售保險主要就是為了獲得保險佣金。”
具體來看,4s店商品搭售保險會給其帶來更多的業務。李濱就指出:“4S店在這種銷售模式中,一方面是獲得代理銷售保險的高額佣金;另一方面,4S店也需要給保險公司提供一定規模的保費,保險公司才可能按照其提供的保費規模向4S店提供一定保費相應規模比例的事故車輛維修工作量。”
從消費者角度來看,有些渠道抓住了消費者的心理,讓消費者被迫選擇捆綁銷售、強制搭售。李濱表示,此前車票銷售存在默認相應保險的情況,就是利用了乘客購買車票的急切心情。在貸款中迫使消費者購買相關保險產品。主要是在貸款的過程中,消費者的地位與相應的金融機構存在巨大的差距,為了實現借款目的而不得不接受強制搭售。
如何破冰?需險企和監管齊發力
事實上,近年來,捆綁銷售、強制搭售成為監管的重點關注對象。
2020年5月,銀保監會等六部委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信貸融資收費降低企業融資綜合成本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嚴格執行貸存掛鈎、強制捆綁搭售等禁止性規定。不得在信貸審批時,強制企業購買保險、理財、基金或其他資產管理產品等。
2021年,銀保監會發布《意外傷害保險業務監管辦法》指出,制定銷售行為負面清單。綜合意外險市場存在的不規範問題,列明九類禁止性行為,其中就包括捆綁銷售、強制搭售等。
那麼,保險產品“捆綁銷售”亂象為何有禁難止?業內人士認為,這一過程中險企和監管均有各自需要擔負的責任。
在李文中看來,簡單禁止保險公司搭售保險執行中是有難度的,因為直接責任方並不是保險公司而是其他商家或者貸款人,保險公司往往會否認自己參與其中。當然,保險公司出於自身利益考慮往往會默許商家和貸款人這麼做,監管部門可以要求保險公司加強對兼業代理人的管理。在與商品或者貸款人簽訂合作協議時明確要求商家或者貸款人不得強制搭售保險,侵犯消費者的權益。
監管持續深入的同時,險企也需要在保護消費者權益上加強合規意識。君龍人壽有關負責人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對於新開展的其他類型業務,引入消費者權益保護審查機制。新產品上線前,業務流程和產品相關資料,需經過消保部審查,驗收通過後,方可上線面向客户進行銷售。
對於消費者而言,避免遇到上述強制搭售、捆綁銷售的情況有哪些建議?君龍人壽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建議消費者如遇見強制投保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可以快速通過電話、官網、官微等保險公司公佈的投訴渠道進行反饋。
李文中建議,首先,對於消費者而言,在交易之前要詳細向對方詢問交易的具體內容與條件,防止不明不白被搭售保險。其次,消費者在自身的選擇權與公平交易權被侵害的情況下,要明確主張自己的權利,要求對方尊重自己的相關權利。如果還沒有效果可以向消協或者監管部門投訴或舉報。
北京商報記者 陳婷婷 胡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