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 隱瞞向客户降價重要信息,保薦機構、2名保代被監管

5月14日,北京科拓恆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科拓生物”)通過了證監會IPO審核,但是等來的不是證監會批文,而是證監會的警示函處罰。與此同時,作為保薦券商的瑞信方正及保薦代表人袁建中、韓衞國也難辭其咎,同樣受到了警示函措施。

7月1日,證監會發布公告稱,科拓生物在申請創業板IPO過程中,沒有披露向蒙牛乳業銷售的主要產品於2020年從降價3%調整為降價6%事項。

今年4月3日,證監會網站披露了科拓生物招股説明書,5月14日,科拓生物IPO審核通過,從申報到過會僅用時一個多月,讓人着實羨慕。但現在等來的不是證監會批文,而是對其處罰。

7月1日,證監會發布公告稱,經查,我會發現你公司在申請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你公司與蒙牛乳業在2019年12月簽訂的購銷合同中約定,向蒙牛乳業銷售的主要產品於2020年從降價3%調整為降價6%,但你公司在發審會前報送的文件中,未披露上述降價幅度從3%調整為6%的變化情況及其對公司持續經營的影響,在發審會聆訊環節回答你公司與蒙牛乳業交易的定價機制問題時也未進行説明。

上述行為違反了2020年5月14日發審會召開時適用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第四條的有關規定,構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所述行為。按照《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我會決定對你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與此同時,作為保薦券商的瑞信方正與保薦代表人袁建中、韓衞國也難辭其咎。證監會認為,其在發審會前報送的文件中,未勤勉盡責,未督促發行人披露上述降價信息,在發審會聆訊環節也未進行説明,因而對其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值得一提的是,科拓生物是瑞信方正今年保薦成功的第1單IPO項目。

那麼,為何僅未披露降價信息就會受到證監會警示函處罰呢?科拓生物是一家主要從事復配食品添加劑、食用益生菌製品以及動植物微生態製劑研發、生產與銷售的高新技術企業,與蒙牛乳業、光明乳業等知名乳製品企業有着合作關係。

2017年10月,科拓生物與蒙牛乳業簽訂了《戰略合作協議書》,該協議書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其中,雙方約定,蒙牛乳業承諾採購科拓生物的相關產品份額不低於70%,科拓生物承諾在三年戰略合作期內對相關產品每年降價依次為3%、3%、3%。

2017年~2019年,科拓生物來自蒙牛乳業的銷售收入分別2.32億元、2.42億元和2.35億元,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81.90%、76.00%和76.18%。七成以上收入來自蒙牛乳業,可以説蒙牛乳業掌握着科拓生物的“命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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