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對康美藥業作出處罰及禁入決定

中新社北京5月14日電(記者 陳康亮) 針對備受關注的康美藥業財務造假案,中國證監會14日晚間發佈消息稱,對康美藥業作出處罰及禁入決定。

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近日,證監會依法對康美藥業違法違規案作出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決定,決定對康美藥業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人民幣,下同)罰款,對21名責任人員處以90萬元至10萬元不等罰款,對6名主要責任人採取10年至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作為中國A股曾經的“明星藥企”,康美藥業此前披露公司2018年年報,並更正2018年之前的部分財務數據,其中2017年末的財報虛增了近300億元貨幣資金,引起外界質疑。

證監會最終認定,2016年至2018年期間,康美藥業虛增鉅額營業收入,通過偽造、變造大額定期存單等方式虛增貨幣資金,將不滿足會計確認和計量條件工程項目納入報表,虛增固定資產等。同時,康美藥業存在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情況。上述行為致使康美藥業披露的相關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

上述負責人表示,康美藥業有預謀、有組織,長期、系統實施財務欺詐行為,踐踏法治,對市場和投資者毫無敬畏之心,嚴重破壞資本市場健康生態。證監會發現案涉違法行為後,立即集中力量查辦,並在堅持法治原則下從嚴從重從快懲處。

該負責人強調,隨着新《證券法》頒佈實施和資本市場改革的不斷推進,財務造假等證券違法違規成本將大幅提升,行政處罰決定作出後,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也將面臨投資者民事訴訟索賠,付出更高昂的代價。證監會也將繼續加強投資者保護,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壓實中介機構責任,精準監管執法,堅決淨化市場環境,更好發揮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和投資者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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