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報訊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6月18日對外發布《關於做好2020年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2020年再退出一批煤炭落後產能,煤礦數量控制在5000處以內,大型煤炭基地產量佔全國煤炭產量的96%以上。
《意見》提出,要大力提高能源生產供應能力。在推動2019年新增儲備能力任務落實的同時,引導再新增3000萬噸左右的儲煤能力;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2020年調峯機組達到最大發電負荷的10%;加快推進儲氣設施建設。同時,推進構建多元化電力生產格局,今年常規水電裝機要達到3.4億千瓦左右,風電、光伏發電裝機均達到2.4億千瓦左右,積極推動國內油氣穩產增產。
針對能源通道建設,《意見》明確了主要任務,包括增加鐵路煤炭運輸、提升港口中轉能力、統籌推進電網建設、推動油氣管道建設、穩定進口油氣資源供應等。在能源需求管理方面,《意見》提出要推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深化電力需求側管理、持續提升天然氣應急調峯能力以及提高中長期合同簽約履約水平、建立健全能源市場體系。
《意見》明確,強化能源監測預警,密切關注境外疫情對全球能源供應鏈和產業鏈的影響,加強供需形勢的密切跟蹤研判,建立能源監測預警體系,動態監測能源安全風險,適時啓動分級動用和應急響應機制。(記者 李逸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