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監管頻頻出手 ST股連連退市
重拳出擊 漫畫財經 王建明
今年以來,監管重拳出擊。根據WIND統計,上半年已有37家公司被證監會立案調查,而去年全年被立案調查的家數僅36家。由此不難看出,監管層打擊證券違法違規的力度較大。
從被立案調查的公司來看,大多數為績差股,其中半數以上為ST公司,包括*ST德豪、*ST赫美、*ST康得、*ST瀚葉、*ST中新等,這些公司股價走勢疲弱,且大多面臨暫停上市或退市風險。
*ST德豪6月22日晚間公告稱,因公司涉嫌存在未按規定披露信息,2018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等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根據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調查。消息一出,該股應聲迎來三個跌停。
對於公司信披違法問題,監管部門早已有所關注。早在去年12月,安徽證監局對*ST德豪出具警示函,其中提及公司涉嫌重大事項未及時披露。
部分公司被兩度立案調查。如暴風集團5月20日晚間公告,因公司未按期披露定期報告,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去年9月4日,暴風集團也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從被立案調查的原因來看,大多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也有少數公司涉嫌未按規定披露信息、未按期披露定期報告、涉嫌誤導性陳述等信息披露違法等而被立案調查。
證監會副主席閻慶民日前在中國上市公司協會年會上表示,去年以來,證監會累計對22家上市公司財務造假行為立案調查,對18起做出行政處罰,向公安機關移送6起。他表示,對於上市公司監管工作,一是堅持制度優先,推動上市公司誠信合規。二是堅持問題導向,持續強化上市公司監管。三是堅持風險管控,防範化解上市公司重點領域風險。
今年3月1日起,新證券法正式實施。新證券法的一大亮點就是大幅提高對證券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其中,對於信息披露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行為,證監會將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最高一千萬元的罰款。對比此前的《證券法》最高處以60萬元罰款,新《證券法》大幅提升了罰款上限,對造假行為構成更大的震懾力。
對此,經濟學家宋清輝指出,“從嚴監管是最近幾年監管層的主基調,監管層打擊證券違法違規行為有助於淨化市場環境。近年來退市家數尤其是ST股退市者明顯增加,市場兩極分化明顯,也是監管從嚴的效果之一。新《證券法》將有力遏制市場違法違規行為,並在集體訴訟環節為中小投資者做主,為中小投資者創造更公平、更健康的投資環境。”
上海一位證券維權律師表示,按照我國現行證券訴訟法律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且行政處罰的公司投資者可以依法索賠。也就是説,一旦證監會最後宣佈行政處罰結果,投資者就可以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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