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管新規過渡期延長至2021年底 推動存量業務整改平穩進行

  新華社上海8月1日電(記者 李丹丹)《上海證券報》1日刊發題為《資管新規過渡期延長至2021年底 推動存量業務整改平穩進行》的報道。文章稱,中國人民銀行7月31日發佈消息稱,延長《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下稱“資管新規”)過渡期至2021年底,同時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完善配套政策安排,平穩有序推進資管行業規範發展。

  除了過渡期延長外,此次還做出了“個案處理”的政策安排。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指出,對於2021年底前仍難以完全整改到位的個別金融機構,金融機構説明原因並經金融管理部門同意後,進行個案處理,列明處置明細方案,逐月監測實施,並實施差異化監管措施。

  此外,此次政策健全了存量資產處置的配套支持措施。上述負責人介紹,鼓勵採取新產品承接、市場化轉讓、合同變更、回表等多種方式有序處置存量資產。允許類信貸資產在符合信貸條件的情況下回表,並適當提高監管容忍度。已違約的類信貸資產回表後,可通過核銷、批量轉讓等方式進行處置。鼓勵通過市場化轉讓等多種方式處置股權類資產。穩妥處置銀行理財投資的存量股票資產,避免以單純賣出的方式進行整改。優化銀行資本補充工具發行環境,進一步增強金融機構資本實力。推進金融市場發展,提升新產品接續能力,引導資管行業為資本市場提供長期穩定資金支持。

  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年以來,新冠肺炎疫情對全球經濟造成嚴重衝擊,部分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增多,適當延長資管新規過渡期,是從疫情常態化防控出發,做好“六穩”和“六保”工作的具體舉措。

  一是推動資管存量業務整改平穩進行。新冠肺炎疫情從資金端和資產端,對資管業務產生了雙向衝擊,尤其是在資產端,部分行業、企業經營困難加大,一些投資項目原有還款安排面臨調整。適當延長過渡期,能夠緩解疫情對資管業務的衝擊,有利於緩解金融機構整改壓力。二是為金融機構培育規範的資管產品提供寬鬆環境。過渡期適當延長,能夠為資管機構進一步提升新產品投研和創新能力,加強投資者教育和長期資金培育,提供更好的環境和條件,有利於支持資管產品加大對各類合規資產的配置力度。

  上述負責人稱,延長過渡期1年,更多期限較長的存量資產可自然到期,有助於避免存量資產集中處置對金融機構帶來的壓力。同時,過渡期也不宜延長過多。過渡期安排的初衷是確保資管業務順利轉型,實現老產品向新產品的平穩過渡。將過渡期延長1年,可以鼓勵金融機構“跳起來摘桃子”,在對沖疫情影響的同時,推動金融機構早整改、早轉型。

  此次政策安排同時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對於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務,或整改雖延長至2021年底,但進度快於計劃,能提前完成整改任務的金融機構,在監管評級、宏觀審慎評估、資本補充工具發行和開展創新業務等方面給予適當激勵。對於未按計劃如期在2021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務的金融機構,除在監管評級、宏觀審慎評估、開展創新業務等方面採取懲罰措施外,視情采取監管談話、監管通報、下發監管函、暫停開展業務、提高存款保險費率等措施。對於個別機構弄虛作假或選擇性落實相關要求等行為,監管部門將採取監管處罰措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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