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觀: 禁止王詩齡甜馨們上真人秀其實是種善意 2016.4.19日
你們還想在“真人秀”裏看誰的小孩?趙薇的小四月?楊冪的小糯米?張智霖的魔童?對不起,他們都不可能參加了。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新出台的《關於進一步加強電視上星綜合頻道節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嚴格控制未成年人蔘與真人秀節目,不得借真人秀節目炒作包裝明星,也不得在娛樂訪談、娛樂報道等節目中宣傳炒作明星子女。”換句話説,《爸爸去哪兒》《爸爸回來了》等熱門節目,都要停了。
綜藝節目必須保護好未成年人,這根準繩向來都被要求把牢。猶記《超級女聲》大紅大紫後的第二年,廣電總局出台相關禁令,要求跨省賽事參賽選手年齡必須滿18週歲。“明星親子秀”紅了以後,2015年9月新《廣告法》做出規定:“不得利用不滿十週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總體來看,這些措施的出發點是針對未成年人保護。
實際上,“真人秀”節目發端於荷蘭,原本的參加者是素人,滿足的是人類與生俱來的窺私慾。可在中國,這種節目已被明星把持,在這巨大的名利場裏,他們的子女也被裹挾進來。
過去,明星總在躲鏡頭,千方百計地隱藏孩子。可為何現在卻有一大波明星在拼命攜娃露臉呢?原因很簡單,因為利益——明星的小孩既有能讓父母賺得盆滿缽盈的巨大商業價值,也更能滿足大眾對名人生活的窺探欲。有報道稱,2015年全國衞視頻道廣告總額超百億元,《爸爸去哪兒4》招商金額高達15億元。
客觀來説,未成年人被過早拋到成人名利場中,必然會對身心發展造成一定影響。好比大觀園裏,忽然出現了繡春囊,代表童年世界的瓦解。
李亞鵬的經紀人就曾為還是小學生的竇靖童向公眾討饒:“她還是個孩子,經不起這麼多的閒言碎語。”去年,李嫣突然曬出化妝視頻,李亞鵬當即封了女兒的賬號,自責管理疏漏,由此,果斷阻止未成年女兒的網紅之路。
而對於“真人秀”裏的未成年人來説,他們所受的影響則更多。
首先,面對公眾的環境裏,家長們很難避免子女遭遇刻薄評論。比如,曹格的女兒曾被網友評論稱:“單眼皮、大餅臉的Grace,天生一副蠟筆小新的粗眉毛,八字眉也夠悲催。”陸毅家的貝兒算清秀的,卻也被不少人嫌棄眼睛小。
其次,未成年人的安全與隱私問題也讓人堪憂。吳鎮宇是典型例子——他帶兒子費曼參加“真人秀”,意外導致眼角受傷,引得軒然大波,更甚的是,兒子因太受關注,其學校也不可控的遭到網絡曝光,於是,媒體、粉絲跟風圍觀。
除此之外,節目更容易為了戲劇效果與收視率,而忽略兒童心理,埋下潛在風險。例如,在《爸爸去哪兒》第一季裏,節目組設置了“換爸爸睡”的橋段。當時,森蝶哭得撕心裂肺,五歲的她已隱約意識到這種安排的問題與可能的危險。果然,有兒童專家迅速指出,“換爸爸”的做法給孩子輸入了混亂的信息,不利於孩子的自我保護。
又如,《爸爸回來了》裏,吳尊給三歲半的女兒洗澡的鏡頭,引發觀眾強烈批評,“現場那麼多攝影師、導演圍觀,有沒有考慮過小姑娘的感受?”
有媒體亦提出質疑:“‘真人秀’節目不在浴室或洗手間安裝攝像頭,是否應該成為約定俗成的行規?”製作方的萬能擋箭牌卻是:明星本人都同意了。
可是,家長都同意,就是正確的嗎?就是為娃着想了嗎?無論是讓女孩與陌生成年男子親密相處,還是被眾人圍觀洗澡,都是對他們個體感受的無知與漠視。
這些不由讓我想到一部美國電影,叫《楚門的世界》。影片中,由金·凱瑞飾演的男子在嬰兒期就被電視公司處心積慮地投入了“真人秀”節目。他生活的地方其實是個攝影棚,他的爸爸、媽媽、妻子、朋友都是演員,只有他本人對此毫不知情。最終,覺醒的男子棄絕了這種人為控制的所謂巨星生活,迴歸到普通的真實世界裏。
我們回想一下,在“前真人秀時代”的現實世界,也有一個不斷被曬的著名小朋友,叫“謝霆鋒”。他一出生就在浴缸裏被媒體瘋狂拍照;不到兩歲,便被帶去拍電視廣告;每年生日與春節,謝霆鋒還要拍全家福給雜誌登封面。他為此很惱火,周圍同學也常拿着照片嘲笑他。所以,謝霆鋒斬釘截鐵地表示不會讓自己的兒子生活在金魚缸裏——要讓他們儘量遠離公眾視線。
不曾想,到了21世紀初,“楚門的世界”依舊在身邊。
所以,站在孩子們角度來説,對王詩齡、甜馨、Kimi們説聲“再見”,是我們能做的一份善意——他們終於可以自在的長身體、做遊戲、上學校。直到有一天,他們有能力飛到更廣闊的世界裏,自己去選擇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