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理應直指對藝人的保護、對性騷擾的拷問以及男女性如何調整“自我感知器”來保持警惕和敏感,卻被推向了可有可無的對不同羣體的圍觀」
7號,藝人迪麗熱巴參加湖南衞視的公益直播帶貨,沒想到在直播中途,忽然有一名男子衝上台,朝迪麗熱巴下跪並掏出戒指,完成了看似是“求婚”的舉動。
台上主持人們反應很快:汪涵立刻用手把該男子往旁邊帶,同時機靈地用“喜歡可以下單”的説辭打圓場,錢楓、大張偉等人隨即擋住鏡頭、拉走熱巴、隔開距離,小插曲終告一段落。
就當大家都以為這只是極偶然的個例,甚至各路營銷號紛紛默認其為“男粉絲難掩激動向愛豆求婚”時,該男子卻被發現已上演多次類似場面,他的上一次“求婚”對象是王珞丹。
△ 兩次“被求婚”的王珞丹
更令人不適的是,王珞丹曾在紅毯上禮貌地表達了拒絕,該男子卻依然故技重施,衝到電影路演現場,連一旁的黃渤都有些愣怔。這怎麼看都不像是一位理智的“粉絲”,反而具備了“騷擾者”的特質。
但是,輿論中心並未聚焦在由此而來的對騷擾行為邊界和預防保護的探討,反而走向了一場 “粉絲與(平權)博主孰對孰錯”的行為審判,和對騷擾行為的隱式美化。
01
“卸磨殺驢”or“蹭熱度”?
跑偏的羣體對立
迪麗熱巴在被“求婚”後的當晚,其後援會發布公告,稱事件中的男子曾進行前後長達半年時間的跟蹤和騷擾,且數次企圖潛入劇組房車,這因此激起了粉絲和吃瓜路人對該男子的批駁和斥責。
△ 該男子還出現在《長歌行》劇組
然而,較之嚴肅和單向性意見趨勢的騷擾事件,“求婚”理所當然充斥着更“浪漫”、或者説更能吸引流量和注意力的因子。時刻活躍在吃瓜第一線的部分營銷號和自媒體抓住了形式上的求婚,希望藉此勾住更多視線,於是有關“求婚”的熱搜第一時間攀上熱搜。
事件由此走向失焦的第一個節點,即忽略行為背後造成的本質傷害。先天被賦予了正面色彩的“求婚”被一些聲音隨意的定性,不少人覺得這看上去就是粉絲與愛豆之間的互動遊戲,“哎呀是粉絲太小題大做了”“就是好玩的求婚罷了”,諸如此類的説辭讓人們遺忘了涉事男子種種妨礙他人的歷史,也消解了關於騷擾行為嚴肅的探討空間。
於是,部分粉絲向微博博主@梁鈺stacey(“姐妹戰疫安心行動”發起人)傳達了“希望能幫忙發聲”的意願。
△ 迪麗熱巴部分粉絲向@梁鈺stacey求助
在現代偶像工業“明星——粉絲”兩大主體的既成結構下,粉絲作為明星的後盾,事事發聲、盡力保護已成常態,尤其是涉及到明星人格尊嚴及名譽層面的問題上,粉絲為其正名的責任感更加強烈。
這可以解釋部分粉絲為何向平權博主求助,也可以隱約預感到後續走向中羣體對立的偶然與必然。
在@梁鈺stacey為迪麗熱巴發聲的幾條微博中,不難看見其核心的目的——呼籲更多人抵制性騷擾,以此來保護包括女明星在內的全體女性。除此之外,梁鈺和其他平權性質的博主特意提到:不對明星進行道德綁架、不要陷入飯圈思維怪圈(比如視被騷擾為黑點、對女明星進行蕩婦羞辱等)。
△ @梁鈺stacey發聲
但這其實是和偶像工業下粉絲對明星的“保護機制”不完全兼容的:明星從心理到生理、從粉絲場域的內顯形象到公共場域的外顯人格,都被粉絲羣體默認着進行全方位的保護,可以理解為,粉絲想要竭力向大眾推出/安利一個“強大”的形象,TA沒有黑點,最好也不能受傷(而獲得同情)。
在娛樂圈這個萬眾矚目的舞台上,女明星相對而言要受到更密集和細緻的規訓,與騷擾、性這種字眼沾上關係,即使她們是受害者,卻還是難免面臨着一些離譜的指責和羞辱。
所以在博主帶上#支持迪麗熱巴抵制性騷擾#的tag進行發聲後,自然在一定程度上觸發了部分粉絲的保護機制,認為類似詞條會使明星本人陷入被指摘的困境中,且可能破壞明星原本的外顯形象。
加上騷擾事件本就有着普遍認知上的敏感性和不自覺的“羞恥性”(即使這種傾向是錯誤的),雙方表達上的衝突也就必然會發生,而且事件的特殊性更容易激起飯圈較極端的反應,比如使用“蹭熱度”這樣的字眼。
△ 個別粉絲認為不需梁鈺發聲
因而,對(性)騷擾的聲討和深入認識似乎並未得到太多關注,淺層的反擊與對抗話語倒是佔了上風,激起更多反應和爭議的,反而是出於“保護”這一同一目的的粉絲羣體和關注平權的博主。
一邊是梁鈺自嘲的“卸磨殺驢”,一邊是部分粉絲“蹭熱度”的言辭和對女權的避之不及,跑偏的羣體對立製造了情緒化的衝突。但正如上文所説,其實兩者的目的並無不同,孰是孰非其實是個偽命題。但在聲浪之下,(性)騷擾造成的傷害卻被層層圍觀的羣眾拋之腦後,成為角落裏的隱形物。
02
模糊的性騷擾與個體的後知後覺
在女藝人遭騷擾這類事件中,是否含有“性”這個詞一直都讓作為保護者的粉絲很在意,性騷擾給女藝人帶來的壓力不僅源於大眾文化堆積的規訓與約束,還源於歷史範疇內性別制度的默認成規。
蓋爾·盧賓在1975年發表的文章中提出性/社會性別制度的概念,認為是社會性別是人類生理性別異化的結果,它逐漸在人類社會中形成了型塑兩性之間關係的社會規範,且強化了女性對男性的從屬地位。
所以,性騷擾在初期被界定為“男性對女性的騷擾”,女性成為受害者的可能性更高。它體現在口頭、行動和設置環境(在工作場所佈置淫穢內容,引發對方尷尬)的方式中。
即使在鏡頭繁多的娛樂圈,女性仍會時不時遭受男性實施的性騷擾——即使攝像鏡頭能夠一幀不落的記錄下人物的言行、成為社會輿論與監督的原始證據。
△ 韓雪和楊童舒被性騷擾
而脱離了聚光燈下無時無刻的注目,日常生活中又有多少女性遭遇過性騷擾,或許可想而知。
正如今天所探討的事件中,依然有人在得知涉事男子多次妨礙和騷擾王珞丹後,以戲謔和調侃的態度稱其為渣男,似乎完全沉浸在一種嘻哈的氛圍中。這種態度即揭示了性騷擾這一宏觀議題存在模糊的感知性,比如“這也算性騷擾嗎”的疑問。
△ 認為騷擾行為無關痛癢的評論
事實上,性騷擾發生的時間、持續的過程有時非常短,因此即使其歸入法律範疇之下,可以通過強制力制裁,舉證依然常常陷入困境——娛樂圈有攝像機,生活中卻不能保證時時有清晰的監控。
且隨着人們意識和社會環境的改變,模糊的性騷擾邊界進一步與滯後的感知拉開距離,即從女性到男性,受到性騷擾傷害的已不再是單一性別。以往一些受到傷害的女性還不能判別是否遭遇性騷擾(尤見於口頭對話中),現在男性同樣也會有此疑慮。
中國人民大學性社會學研究所於2000年、2006年和2010年分別完成三次“中國人的性”的全國總人口隨機抽樣調查,數據顯示,男性同樣會遭到性騷擾,意味着這個由生理性別到社會性別的轉變,實際上是一個生理——心理——社會的過程。也就是説,受性騷擾之傷的對象跨過了生理特徵劃分的界限。
△ 中國人民大學性社會學研究所相關數據
這一過程中,廣義範疇下的性騷擾有時難以規範具有個體主觀性的行為界定,這就在無形中豎起了一面透明的玻璃壁壘。
正如以“求婚”代替騷擾、以“道德綁架”批評反擊性騷擾的發聲,事件理應直指對藝人的保護、對性騷擾的拷問以及男女性如何調整“自我感知器”來保持警惕和敏感,卻被推向了可有可無的對不同羣體的圍觀。
而在手指快速劃過頁面、輕鬆完成圍觀之餘,性騷擾行為更應被視為事件的靶心,需要我們集羣體之力,射出矢無虛發的一箭。
參考資料:
[1]單菲菲:《女性主義法學視角下的性騷擾問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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