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視頻截圖
近日,在山東濟寧的一檔唱歌比賽節目中,主辦方邀請一個8歲小童星當評委,當眾點評成年人唱歌引發網友熱議。網友紛紛表示此舉太不尊重選手,小孩點評長輩非常不禮貌等。
8月3日,童星經紀人黃女士接受採訪表示,這個比賽活動不是選秀節目,是當地舉辦的一場比賽。針對網上反對的聲音,黃女士反問道:“你們有她出名嗎?”
黃女士這句反嗆很沒有水平:既然是一檔歌唱比賽,選評委不應該是看專業水平嗎?這當然不是説,這個孩子因為年齡小就不夠專業,而是説,名氣不是專業度的標準,拿“你沒有她有名氣”來反駁網友,格調不高,也沒有説服力。
至於一些網友説一個毛頭小孩在台下去點評長輩,“很不禮貌”,我覺得也大可不必。現在早就不是論資排輩的年代了,不能因為年齡剝奪一個人對另一個人評價的資格。如果這名小女孩有一定的專業積累,而表演者都是大眾素人,她並非不能評説幾句。
我真正擔心的是,這樣的活動,到底適不適合一個8歲的孩子?對她未來的成長會不會產生不良影響?
其實,從黃女士的回答中,我們大可以窺見比賽選擇小女孩做評委的原因,就是看中了她的名氣,她是作為一個“賣點”出現的。在網上零碎的視頻中,我們也能看到每當這個孩子點評時,都有人拿着攝像頭對準她,女孩成功吸引了眼球,主辦方的目的達到了。
但這樣的操作,卻讓一個小孩過早地介入了成年人的名利社會,對孩子未必是好事。成年人社會的生存法則、行為方式跟童年社會是大為不同的。
波茲曼在《童年的消逝》一書中就指出,成年人一股腦地向兒童灌輸他們不曾提出問題的答案,使他們在語言行為、飲食習慣、休息娛樂等方面日趨成人化,而這恰恰構成了“童年的消逝”。同樣,讓一個8歲孩子去做成年人的評委,這不是她成長的自然狀態,也會加速她的“童年的消逝”。
從教育規律而言,什麼年齡做什麼事才是正確的選擇。童年是一個人人格與價值觀養成的初始階段,孩子只有成長在與其年齡相配的環境下,才能培養出健全的人格。
成為童星,頻繁地與成人世界的舞台、攝影棚、片場這些名利場打交道,並不契合孩子的成長氛圍,最終還可能讓孩子因為過早沾染成人習氣,影響以後的人生道路。
包括這名8歲的小童星在內,其實他們的發展路徑,並非是依據自身的自由意志自然成長,而往往是父母與經紀公司的合力“製造”。而那些致力於將孩子打造成明星的父母,很多時候滿足的只是自己內心深處關於名與利的隱秘慾望;那些所謂的童星公司、經紀人公司,利益也才是他們最根本的追求。
避免孩子的童年被提前“透支”,最該保持清醒的是成年人,尤其是父母。他們需明白一個道理:父母既是孩子的起跑線,也是孩子的天花板。人格發育期的孩子需要合理的人生規劃,遵從成長規律人生的“地基”才能穩固。這正是:功利主義要不得,服從天性是正道。
□王言虎(媒體人)
編輯 胡博陽 校對 李立軍
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