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博主”關曉彤又翻車了?
前幾天關曉彤分享了媽媽在劇組為她做的午餐,昨天又發視頻為大家推薦美食,但卻引來一陣羣嘲。
歸根結底,還是明星亂接商務的鍋!
關曉彤昨天分享的這段視頻,開始看着像是收工後的加餐Vlog,兩大盒水餃看起來非常誘人。
但吃之前她強調:“這個餃子比較特殊,是XX品牌的植物肉水餃,吃完也不會有負擔,所以現在嘴饞和需要保持身材的時候就會吃它”。
原來不是Vlog,是接了商務推廣。
關曉彤夾起一個餃子,象徵性地嚼了兩下,就開始給大家科普植物肉,説它不是最近被研究出來的新產品,是現代營養技術的升級版,完全從植物中提取蛋白質,不僅形狀上像肉,口感上也像吧啦吧啦一大段廣告詞。
重點是她應該沒有完全記住這段詞,説的時候還眼睛時不時瞟一下,像是在照着台詞念。
關曉彤説自己功課做得可詳細了,説每100克植物蛋白肉比豬肉少了90%的脂肪,卻多了四倍多的蛋白質,但這麼好的食物,她的吃播過程卻有明顯的剪輯痕跡。
粉色飯盒裏的餃子一會兒是三個,一會兒是零個,一會兒又變兩個。
這個鏡頭裏,關曉彤的嘴在動,但夾着的餃子卻是完整的。
她唸完廣告詞,説要再吃一個,
結果下一秒鏡頭就切到了她給大家介紹醬汁,完全沒有吃東西的動作。
網友人均乾飯人,對吃東西絲毫不含糊,全程連一次完整的從咬到吞的動作都沒有,直接給她蓋章假吃。
廣告念得不錯,視頻剪輯得也不錯,但你自己都不吃的東西怎麼好意思拿出來給大家推薦呢?
好笑的是,這邊關曉彤植物肉推廣做得不亦樂乎,但那邊網友發現她曬出的日常飲食中頓頓吃真肉,
這種説一套做一套的商務也會引起大眾反感,於是網友又對她進行了一通嘲諷。
關曉彤接推廣和代言翻車也不是一次兩次了,三無微商牌子什麼都接,有的甚至名字都沒聽過。
關曉彤代言的某品牌膠原蛋白飲品,看着有模有樣的,實際上有人敢買嗎?
有的品牌宣傳文案裏竟然還有過關曉彤媽媽出場...
這個護膚品牌都涉嫌抄襲了,關曉彤還在做代言人。
光聽名字就不是很靠譜的品牌,她還出席了站台活動。
粉絲都拿“體驗角色”這種話術出來挽尊了,
甚至有品牌需要要靠關曉彤代言證明自己不是三無小作坊...
時間久了觀感真的很不好。
除了推廣代言引起羣嘲,關曉彤自創的奶茶品牌前陣子也出過問題。
上個月,成都天然呆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近期新增了一條行政處罰,原因是該企業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發佈招商等有投資回報預期的商品或者服務廣告,並且罰款五萬元。
這家公司的股東之一就是彤夢心緣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為關曉彤的父親關少曾,也是該公司的最終受益人。
這家公司旗下的天然呆奶茶就是和關曉彤一起創立的,她也曾多次為品牌進行宣傳,許多粉絲都慕名而去,拍照打卡。
雖然這個處罰跟關曉彤本人沒多大關係,但網友只會説是“關曉彤的奶茶”出了問題,連品牌名字都懶得提。
所以明星無論是廣告推廣還是品牌代言,直接跟你本人掛鈎,就要承擔相應的風險和責任。
都出這麼多事兒了,下次能上點心嗎?
因為商務翻車過的明星不止關曉彤一個,此前有不少藝人的商務代言都引發過爭議。
5月13日,上海警方通報偵破一起以虛假品牌奶茶招商網站吸引加盟商,虛構履約能力騙取加盟費的“套路加盟”合同詐騙案,涉案金額高達7億元,其中一家品牌茶芝蘭的代言人就是大家熟知的女演員馬伊琍。
有受害者對媒體表示,代言人馬伊琍是他們選擇加盟該品牌的原因之一。
5月15號,馬伊琍工作室發佈聲明,稱其代言的品牌茶芝蘭因涉及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公安機關調查,表示他們已經第一時間向該品牌提出解約通知。
馬伊琍也轉發了該聲明,表示作為品牌代言人感到非常抱歉。
但網友們顯然不買賬,熱評第一條就是“一個道歉就夠了嗎?”也有人質疑她作為公眾人物沒有把好代言的關。
來看看馬伊琍工作室的聲明,2020年10月開始合作,“對品牌進行了核查,但前期篩查不夠長期、全面、細緻,存在工作疏漏”。
説實話,這年頭加盟騙局不少了,對於這樣的新興品牌本身就該多長個心眼,明星在接觸合作時再怎麼小心也不為過。而且合作之後,也應該多留意一下品牌的動向吧?
小妹搜索發現,在2020年12月,這家奶茶品牌就被媒體曝光過僱人排隊充場面。
在今年2月和3月,該品牌所屬公司上海味湘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還因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和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或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受過三次行政處罰。
這些都是網絡上隨便就能搜索到的信息,但仍然沒有引起馬伊琍工作室的警覺。
無獨有偶,在馬伊琍發聲前,還有兩位明星的合作品牌也受到了處罰。
4月29日,網紅燕窩品牌小仙燉就因為涉嫌虛假宣傳,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而被罰20萬,根據罰單顯示,小仙燉公司存在與實際使用原料不符標註、幹燕窩含量未準確標示、標示的原料信息誤導消費者、標示的商品產地欺騙消費者等違法事實。
演員章子怡和陳數不僅是該品牌的代言人,更是投資人,陳數還去探訪過工廠。
但處罰消息傳出至今,兩位代言人兼投資人也沒有對此作出任何回應。
更嚴重的是,早前有明星和金融理財產品進行商務合作,後來爆雷了不少,涉事金額數目驚人。
2020年6月,有網友稱汪涵代言的金融理財app出現兑付困難,無法正常提現的情況,汪涵很快作出了回應,稱自己的代言合約已經於2018年結束,並將全力跟進此事,督促平台解決問題。
但他的回應仍然被公眾找出了漏洞:作為代言人(或是曾經的代言人)得知了產品出現兑換遲緩現象並聯繫了平台,為什麼不告訴大家,讓用户及時止損?
沒多久,杜海濤也因為曾經為某金融產品拍攝過中插廣告而引發爭議,今年2月該產品的受害者還將他起訴到了法院。
後來,北京市朝陽區金融糾紛調解中心也發佈公告稱,部分網貸機構為牟取不正當利益,聘請知名演藝人員、公眾人物作為廣告代言人,利用其影響力吸引投資人購買非法金融產品。上述廣告代言人未盡到合理的審查義務,作出不實宣傳,對損害結果的發生和擴大存在過錯,並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因為最近接連出現藝人商務翻車,新華社也對此發文,稱明星代言不能變詐騙幫兇。
因為明星代言的影響力實在是太大了。雖然説產品方的行為與藝人本人無關,但他們的代言和推廣無形之中就是利用自己的大眾形象為品牌背書,提高了品牌在消費者心中的可信度。
奶茶解約事件中,還有人為馬伊琍説話,説她是被品牌連累了。
大家都知道明星高薪,商務對他們來説更是“高性價比”,不用拍戲背台詞,也不用表演唱歌跳舞,拍幾組廣告,出席幾次活動就能拿到不菲的報酬。
商務代言不是公益廣告,高額代言費實打實進了腰包,可一旦產品或品牌出現問題,搬一套 “提出解約”、“已解約”和“誠摯歉意”等話術就可以撇得一乾二淨,這錢掙得未免有點太輕鬆?
換句話説,品牌花錢買了明星的信譽,品牌出事了,明星信譽當然也會受到連帶影響,汪涵和杜海濤就因理財爆雷消耗了不少大眾好感。
明星們什麼時候才能認識到,他們的高價代言是建立在大眾認知度基礎上的。帶貨直播還要選品呢,明星對商務合作謹慎選擇,好好把關,不僅是對自身形象的維護,更是對公眾的負責。
(文章配圖來自網絡)